节前“纪”语丨风清气正度中秋,清风廉韵迎国庆

学术   2024-09-14 16:14   浙江  
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近,节点就是考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崇廉尚俭,节日期间勿忘廉洁自律,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01

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


02

严禁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或名贵特产等节礼。


03

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之名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04


严禁违规通过购物卡、代金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


05

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

06

严禁餐饮浪费,大吃大喝,或提供或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


07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08

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09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0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



11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12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3

严禁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


14

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15

严禁酒驾醉驾、酒后行为失德失范、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





“廉如月光一身洁,风清气正度佳节”。在共度中秋、国庆佳节之时,让我们践行初心使命,弘扬清风正气,不闯法纪“红灯”,过一个廉洁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



编辑 | 党政办

一审 | 傅露花

二审 | 叶继辉

终审 | 刘旭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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