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边境派出所驻地集镇流动人口多、商铺摊点多、酒吧夜市多,矛盾纠纷难以预测,化解不及时极易上升为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为此,桥头边境派出所立足“派出所主防”职责,始终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工作理念,摸索出了“换位思考法、案例引导法、巧借外力法”三大化解矛盾纠纷的妙招,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角色互换:打开矛盾调解的新视角
俗话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在民事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由于自私自利思想作祟,跳不出个人圈子,好“钻牛角尖”。因此在工作中,社区民警通过启发双方当事人转换角色,换位思考,在考虑个人利益得失的同时,也要替对方利益着想,做到知己知彼、自我约束。然后,循循善诱、因势利导进行调解。
“马哥、杨姐,在一起过日子哪能没有磕磕绊绊,你们夫妻二人为了这个家庭都付出了很多,要学会互相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对不对?”某日,桥头边境派出所接到社区网格员反映称,辖区居民杨某因家庭琐事与丈夫马某发生矛盾。征得双方同意后,社区民警小臧组织二人就近在三公区警务室进行调解。经过耐心劝说,二人最终重归于好。
案例之光:照亮矛盾纠纷化解之路
面对与此前类似的矛盾纠纷,民警需要运用调解成功的相似案例,以案说法进行剖析,让双方当事人结合案例,对纠纷重新思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这就形成了常用的一套工作方法——“案例分析法”。
某日凌晨,该所接到辖区某烧烤店老板报警称:有人在其烧烤店因醉酒与别人打架,请求派出所前往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明显呈醉酒状态的罗某与祝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纠纷,罗某动手推搡祝某,继而引发肢体冲突。由于劝阻及时,双方未受伤,民警走访得知罗某与祝某是好朋友,遂以“事了人和”为目标组织调解。调解中,民警通过轻微打架斗殴成功治安调解的案例,以案说法,告知双方轻微打架斗殴案件的法律后果,促使双方认真思考,厘清利害关系。最终,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罗某主动向祝某道歉,取得了祝某谅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外力加持:为矛盾纠纷化解注入强动能
辖区矛盾纠纷多种多样,有时会遇上情况复杂、牵扯人多、涉及面广的情况,仅靠派出所调解有时力不从心,效果不佳。面对这种情况,桥头边境派出所采用“1+1+N”(即一名社区民警+一名村组工作人员+综治+司法)的形式,分头调解、对症下药,以此达成调解目的,这就是“巧借外力法”。
今年6月,桥头边境派出所接待群众杨某报警,称自己因土地问题被祝某李某夫妇殴打。经了解,因连日降雨,杨某家门口排水沟堵塞导致污水溢出,蔓延到祝某家田地中,祝某要求杨某疏通排水沟,杨某表示排水沟系村民共建,不应自己一人承担义务。双方因此事产生分歧,期间3人撕扯造成不同程度受伤。征得同意后,社区民警组织3人到村委会警民联合调解室开展调解。刚坐下,两边便各执一词,互相指责是对方的责任。眼见3人吵得不可开交,民警便将村委会干部请来联合调解,民警与调解员分别向3人了解情况,又将3人叫到一起“面对面”做工作:“今天大家一起来到调解室,说明都愿意解决问题。如果走法律程序,从鉴定伤情到诉讼,最少需要2个月时间。如果大家都退一步,这事今天就能妥善解决。”一番调解后,祝某、李某同意赔偿杨某开挖其门前道路损失,杨某就个人不当行为向祝某、李某道歉,这起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桥头边境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人民满意的价值追求,做好群众工作,托举人民群众稳稳的幸福,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把矛盾化解在社区,让纠纷消弭于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