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江西对这些人“三免三优先”!

2024-12-11 18:08   江西  

点击蓝字关注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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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考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报名点信息一览表
序号报名点名称考试名称报名点咨询电话办公地址
1章贡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8199324赣州市章贡区信丰路10号(疾控中心6楼医政股)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
2经开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8370792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102办公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
3蓉江新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8165365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4号楼4202办公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
4赣县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4441346赣州市赣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梅林大街兴农路12号)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0797-4441349
5南康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6611378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中路92号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0797-6612722
6信丰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3303213信丰县嘉定镇阳明南路295号(原信丰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楼203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
7大余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8722826大余县余东街西华路86号(卫健委一栋2楼综合股办公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
8上犹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0797-8542284上犹县犹江大道22号(卫健委人秘股311室)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0797-8524123上犹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卫健委窗口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9崇义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3827530崇义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卫健委窗口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
10安远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3729913安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203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0797-3733028安远县行政审批局卫健委窗口
11龙南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0797-3571985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6楼608室(龙翔大道东段原人防办)
高级资格考试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3571870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楼医政医管药政股(龙翔大道东段原人防办)
医师资格考试
12全南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2632293全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4楼综合办公室(金龙大道19号)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0797-7162923
13定南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4262006定南县卫健委4楼党建(人事、宣传)办(历市镇生态路2号)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0797-4297007定南县卫健委6楼医政股(历市镇生态路2号)
14兴国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5322715兴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楼人秘股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0797-5317595兴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3楼医政股
15宁都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6811366宁都县卫健委新址(外环路残联大楼312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
16于都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6336880于都县贡江镇振兴大道1533号“三合一”大楼802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于都县贡江镇振兴大道1533号“三合一”大楼604室
医师资格考试0797-6336865
17瑞金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2526009瑞金市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瑞金市人民医院体检楼4楼40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
18会昌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5633052会昌县下渡街18号(卫健委3楼315办公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
19寻乌县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0797-2843142寻乌县长宁镇长宁街7号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0797-2830926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0石城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0797-5712417石城县清华大道667号(卫健委10楼1008室)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0797-5721765石城县清华大道667号(卫健委9楼905室)



一审(校):钟  旻


二审(校):曾毓霖


三审(校):钟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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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县总医院妇幼保健医院根据《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4〕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1号)、《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字〔2024〕34号)和《江西省卫生健康能力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卫健能字〔2024〕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2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4〕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2号)、《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字〔2024〕35号)、《江西省卫生健康能力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卫健能字〔2024〕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考试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27日,每半天为一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

考试时间

轮次

考试科目

时间

426

第一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427

第三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四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二、报名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相关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2024年12月3日—16日期间,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以下材料,于2024年12月4日—18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各报名点进行确认,应届毕业生到所在学校确认。
1.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学校、我市医疗卫生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生须准备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2025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到所在地考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学校需向考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考试实行报考人员自审,所在学校(单位)、报名点资格初审并确认,考点资格复审,考区资格复核,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17日,网上报名成功并非资格审查合格,只有通过初审并确认、复审和复核三级审查的考生资料,才能被确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并且可以缴费。
(四)考试缴费
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卫生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8〕6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目61元(共2个科目)收取。
2025年江西考区继续实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5年2月7日—2月16日。已通过考区资格复核的考生,务必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5年4月16日—4月27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国家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成绩查询,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六、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七、考点设置
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属地化管理,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影响,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市直(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置报名点,负责辖区内考生的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考生统一在赣州考点参加考试。
八、其他事项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考试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认真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争取公安、电力、无线电管理和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九、报名咨询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国家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hc.jiangxi.gov.cn/)、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ganzhou.gov.cn/)和“中国卫生人才网”、“江西卫生人才”、“赣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当地报名点(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



(202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赣州考点各报名点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咨询电话)

赣州考点202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表

(202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汇总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一审(校):钟  旻

二审(校):曾毓霖


2024年12月6日

近年来,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和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临床用血需求日益增长,献血量不足与临床用血增长的矛盾突出,亟须从立法层面建立完善血液供应保障的各项制度设计,更好保障血液供应安全。

在此背景下,《江西省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7月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2002年颁布施行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将同时废止。较于后者,《条例》除了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又有何区别和特点?

开源:县(市、区)至少有一个固定献血点

当前,我省血液短缺问题主要发生在医疗机构集中的城市,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夏季和冬季。

《条例》以解决区域性、季节性缺血等突出问题为导向,围绕开源节流的思路,坚持自愿无偿,着力提升血液供应、合理用血、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能力。

扩大献血来源,是解决血液供需矛盾的关键。本着适度超前原则,《条例》开出了一系列开源的“药方”——

适当延长献血年龄,健康个人主动要求献血的,献血年龄可以从55周岁延长至65周岁;加大淡季献血力度,每年一月为我省无偿献血宣传月,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媒体等开展献血公益活动。

网点保障齐跟上。《条例》通过强化献血网点建设,完善了采血工作保障体系。其中要求加强固定献血点规划,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献血点,固定献血点应布局在商业综合体、公园、广场、车站等交通便捷、人流量大的区域;有关部门、单位、社区应为流动献血车的停靠提供便利。

顶层设计同样不可少。《条例》规定,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根据全省医疗用血需求和适龄人数等情况,制定年度献血计划。设区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省年度献血计划,拟定组织、动员献血的年度献血方案。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献血。

节流: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评价制度

如何确保公民无偿献的血,全部用在刀刃上?

为优化采供血管理服务,《条例》规定,医疗机构要提高科学用血水平,推行节约用血和合理化用血,采用成分输血、自体输血等技术手段,提高血液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输血,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和社会的经济负担。

为督促医疗机构节约合理用血,《条例》要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法行使监管职责,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评价制度,定期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评价,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作为对医疗机构考核、评审、评价的重要指标,推动医疗机构严格遵守输血技术规范和制度,避免血液资源浪费和滥用。

《条例》注重协同性,要求建立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监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献血工作体制。其中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对献血工作负有“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的职责,要求健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推动构建政府领导、社会协同、单位动员组织、个人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夏侯钉说。

优待:“三免三优先”

要激发社会公众无偿献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除了加强宣传,必须保障献血者权益,加大对献血者的关爱、激励和褒奖。

《条例》在保障国家“三免”优惠政策落地的基础上,完善了我省献血者奖励、优待和用血费用减免等激励措施。

其中明确,在保证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应优先保障献血者临床用血;献血者临床用血时,献血总量1000毫升及以上者终身免费用血;献血量不足1000毫升的献血者免费使用三倍血液的时间,从献血后四年提升至五年;享受免费用血的亲属范围从直系亲属扩大到近亲属和姻亲;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者终身免费用血。

在强化表彰激励方面,《条例》对在我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新增“三免三优先”优待政策——

免费参观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政府投资建立的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优先享受医疗机构设立的绿色通道和提供的优先服务;优先推荐其参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优先保障临床用血。


来源:赣州卫生健康


一审(校):刘素英

二审(校):钟连华

三审(校):朱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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