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崇义县卫健委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县妇保院、横水镇卫生院等单位有关专家对我县5家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单位进行评估验收。经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及集中评审,江西省崇义中学食堂、崇义中等专业学校(崇义县第二中学)食堂、崇义县知行小学食堂、崇义县上营幼儿园食堂、崇义县阳明花园酒店达到创建标准,拟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4年12月18日起至12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崇义县卫健委反映。联系电话:0797-3817087。
崇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一审(校):刘素英
二审(校):钟连华
三审(校):朱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