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1日,由盈科西南区域矿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盈科全国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重庆”)承办,并得到了重庆市低碳协会大力支持的新矿产资源法和能源法论坛在盈科重庆25层多媒体会议厅圆满举办!本次论坛聚焦新矿产资源法和能源法实施的理论与实务问题,特邀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讨,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高校教授、法律工作者、矿业从业者、行业协会单位以及矿业和能源企业代表在内的百余人积极参加。
本次论坛设置了“新矿产资源法和能源法解读”专题分享环节,并围绕“新矿法和能源法”开展了新法背景下矿产资源和能源业务的拓展与创新、新法对涉矿以及能源犯罪的影响、海外矿业投资的机遇与挑战、矿产资源和能源纠纷处理与律师的专业化四个圆桌分论坛进行学术与实务的交流研讨与观点碰撞。
主持人:李峰律师
盈科重庆管委会委员、人才战略工作委员会主任
01
活动 致辞
Yingke Law Firm
杨鸣
YINGKE
盈科重庆管委会主任
杨鸣主任首先代表盈科重庆管委会对各位嘉宾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各位予以盈科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随后,他表示本次论坛有幸邀请到了资深的行业专家以及优秀的法律界同仁云集一堂,可谓群贤毕至。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两部法律的通过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保障国家环境资源安全,实现依法治国,助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以及支持矿业走出去和实现矿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法律支持。希望通过本次论坛能够加强矿业法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推动矿业法治体系的完善,为矿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智慧力量和法治保障。最后,祝愿本次论坛成功举办,为我国矿业法制建设提供新的智慧方案,为推动矿业法制创新添砖加瓦。未来盈科也将一如既往地为行业领域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赵素仙
YINGKE
盈科重庆执行主任
赵素仙主任首先对远道而来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由衷感谢盈科全国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盈科西南区域矿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以及重庆市低碳协会对本次论坛的牵头组织及大力支持。她表示,本次论坛在新法的背景下聚焦行业领域的理论及实务研究,搭建了一个集学术交流、实务研讨、观点碰撞为一体的广阔平台,吸引了来自盈科体系内15家律所、重庆本地12家律所的律师同仁们,以及11所高校的专家学者、近20家企业代表共一百余人齐聚山城。她表示,盈科重庆一直致力于推进专业化建设进程及水平,设置了23个专业部门及涵盖减污降碳法律事务中心在内的3个法律服务中心,希望通过本次论坛能与在座各位共同探讨新法背景下行业领域的发展及专业化建设,助力国家矿产及能源资源的多元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郝秀凤
YINGKE
盈科全国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
郝秀凤主任代表盈科全国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对各位与会嘉宾的莅临及筹备团队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并对盈科全国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她表示,矿产资源法和能源法的发布实施将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国家的环境资源以及能源的发展产生具有积极影响,希望大家能借助本次论坛充分交流研讨,为完善矿产资源以及能源的法治环境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她还表示,每一位盈科律师都是盈科律师事务所这个“宝库”中的一个“矿”元素,是美丽的瑰宝,希望大家尽情享受“宝库”所带来的资源,在“盈科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生态圈”建设规划的指引下,以“提供机会、促进交易、创造价值、解决问题”为服务方针,去点亮矿产之光,铸就法治之石,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廖行
YINGKE
盈科西南区域管委会主任、盈科成都管委会名誉主任
廖行主任在致辞中表示,在我国能源法以及矿产资源法第一次修订案审议通过的背景下,举办本次论坛恰逢其时。此次论坛作为一次高规格的公益性法律论坛,汇聚了来自行业领域的众多重量级专家学者及法律行业翘楚,论坛议题丰富且干货满满,既有民事与刑事的深度研讨,又有诉讼与非诉的专业交流,更有涉外领域的法律服务智慧碰撞等。希望与会人员尽情享受本次学术盛宴,积极参与交流研讨,为更好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更好地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和能源法,推动国家的经济建设、促进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02
主旨 发言
Yingke Law Firm
《领域法治系统工程对能源和矿产资源立法的使命》
李显冬
Li Xiandong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特聘教授李显冬系统梳理了新矿产资源法修改的重点,并就钱学森法律规范系统论、能源法的法权构造及其体系展开、环境法法典化之难题及其克服作出了重要阐述。在中国式现代化对经济法结构体系提出了新要求的背景下,李显冬教授对环境法典编纂研究的现状与未来进行了综合性的分析。他表示,法典化是近百年来中国法学研究的重要命题,不是立法者能单独完成的任务。环境法典编纂最终是立法机关的工作,但是理论研究是环境法学界应当承担的任务。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既需要通过加强环境法学研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也需要通过加强传统部门法学研究,着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系统理论的进一步完善。
《新矿产资源法的理解与适用》
张辉
Zhang Hui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盈科西南区域矿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张辉从立法目的的多元化、矿业权与许可证分置、矿业权流转、矿业税费、矿业用地、矿区生态修复、矿产资源储备与应急七个方面对新矿法的修订亮点进行概括阐述,同时,张辉律师还系统梳理了新矿法对矿业产业的定位、新矿法对矿业投资及产业的影响,并从权证分离后的矿业权登记法律服务需求、矿业并购市场对律师尽调服务提出新要求、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被告市场、对非法采矿的重新界定四个方面对新矿法对矿业法律服务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张辉律师从专业和实践的视角为与会人员开辟了新知的大门,既增强与会人员对新矿产资源法的理解与适用,同时又使大家对矿业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有了更为直观深入的了解。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合规性审查要点》
张延庆
Zhang Yanqing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产资源储量专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延庆首先讲解了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主要类型,并结合案例系统概括了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一般性特点;随后其聚焦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合规性审查这一核心要点,从基本要件审查和补充要件审查两个方面展开了全面的介绍。他表示,在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合规性审查中应充分关注规程规范实施日期的逻辑关系、资源储量估算基准日与规程规范的逻辑关系,以及《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解读》300问等内容;并系统介绍了储量专家审查的工作任务,使与会人员对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合规性审查要点及相关内容有了全面且清晰的认识。
《环境法医学介绍》
高振会
Gao Zhenhui
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院长高振会详细介绍了环境法医学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并结合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具体案例分析,展示了环境法医学的研究现状和成果,以及环境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的实践应用,进一步阐明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表示,环境法医学是一门监测生态系统的状态和趋势、研究所观察到的变化的因果关系的新兴交叉学科,在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维护生态和人体健康、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19年7月30日,山东大学在国家教育体系内首次成立专门从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的研究机构——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并持续完善人才体系、强化科研队伍,组建了涵盖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法学、经济学和医学等领域共计50余人的科研团队,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理论研究与技术体系的建立,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领域贡献了积极力量。
《新矿法背景下矿山生态修复技术与思考》
张治国
Zhang Zhiguo
山东大学生态学教授张治国首先结合违法违规开采问题案例以及《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矿产资源法》等中相关的法律条款,对生态系统面临的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矿产资源的开采及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履行的生态修复义务等内容作了深入解读,并就生态服务的基本原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评估指标体系展开了充分介绍;随后从自然恢复、人工修复的科学干预、因地制宜的修复原则、科学规划的系统性修复、系统治理的全方位修复等十三个方面分享了关于新矿法背景下矿山生态修复的技术与延伸思考。他表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中的生态修复考核指标不仅涵盖了生态修复工程的规划和实施过程,同时包括实施后的长期生态环境效益及其维护情况,指标内容包含生态系统格局、生态系统质量、生态系统功能、人为干扰等,这些指标将帮助评估生态修复工程在不同阶段的生态环境效益,能确保修复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03
专题 圆桌
Yingke Law Firm
本次专题圆桌论坛在“新矿法和能源法”的议题大框架下设置了两个分会场的四个分论坛同步进行更为精准、深度的专业研讨。
分会场一
分会场二
YINGKE
YK
圆桌论坛(一)
主题:新法背景下矿产资源和能源业务的拓展与创新
主持:姜益律师
盈科重庆党委副书记、高级合伙人
2024.12..21
主讲人:秦文宇
主讲人:甘雨辰
主讲人:马松林
盈科全国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上海高级合伙人秦文宇以《新能源行业生态环境合规要点分析》为题,详细介绍了合规与合规风险内容以及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合规要点、投资并购整合项目的生环合规要点;盈科西南区域矿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成都高级合伙人甘雨辰以《<能源法>视角下新能源领域法律事务的发展与探讨》为题,以集中式光伏项目全流程法律服务为切入点深入探析了新能源领域法律事务的专业化与行业化问题;盈科西南区域矿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德阳高级合伙人马松林以《能源矿产新视野:从传统开发迈向绿色多元利用》为题,从传统能源矿产开发中的法律现状与问题、绿色多元利用对法律制度的新要求、法律在推动绿色多元利用中的实践与案例分析、构建与完善绿色多元利用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议多方面作出精彩分享。
与谈人:丁庆林
与谈人:周亚琳
与谈人: 何丹
YINGKE
YK
圆桌论坛(二)
主题:新法对涉矿以及能源犯罪的影响
主持:黎征武律师
盈科全国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盈科广州律师
2024.12..21
主讲人:郑旭
主讲人:廖行
主讲人:张西东
主讲人:雷启如
刑法学博士、盈科重庆刑事部主任郑旭以《合法采矿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辩护策略》为题,就非法占有农用地罪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合法采矿中非法占用农用地“土地属性”之辩、“非法性”之辩、“毁坏结果”之辩展开详实分享;盈科西南区域管委会主任、盈科成都管委会名誉主任廖行以《非法采矿罪辩护中的几个争议焦点》为题,就非法采矿罪客观行为方式、非法采矿罪辩护中的四大焦点展开细致阐述;盈科上海刑事部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张西东以《涉采矿类犯罪案件生态修复的司法实践创新》为题,从审判机制创新、裁判规则创新、执行方式创新三个角度带来了环境类犯罪辩护实务分享;盈科西南区域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重庆高级合伙人雷启如以《权证分离背景下非法采矿罪的认定》为题,深度分享了新矿法对采矿许可权的规定、非法采矿罪的犯罪构成、权证分离背景下非法采矿罪的认定等内容。
与谈人:翟社民
与谈人:高振会
与谈人:张治国
与谈人:张玉宇
与谈人:宋颖
与谈人:丁泽根
YINGKE
YK
圆桌论坛(三)
主题:海外矿业投资的机遇与挑战
主持:张辉律师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盈科西南区域矿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
2024.12..21
主讲人:沈宗紧
主讲人:王宇
主讲人:何树亮
盈科西南区域矿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昆明高级合伙人沈宗紧以《矿业能源企业出海律师业务展望》为题,从为什么出海、凭什么出海、要怎么出海三个方面切入,就律师如何深度助力矿业能源企业出海进行了分享;盈科老挝执行主任王宇以《老挝矿业投资的机遇与风险防控》为题,全面梳理了企业出海老挝进行矿业投资的市场环境、发展机遇及风险防控要点,为企业高质量出海老挝提供了实务指引;盈科北京合伙人何树亮以《海外矿业投资项目的风险识别与应对》为题,围绕海外矿产资源风险类型、应对策略、预警机制、管控实践四个方面,带来了诸多具有借鉴价值的海外矿业投资风险识别及应对思路与策略分享。
与谈人:傅文杰
与谈人:包祖春
与谈人:刘福平
YINGKE
YK
圆桌论坛(四)
主题:矿产资源和能源纠纷处理与律师的专业化
主持:韦霄云律师
盈科西南区域矿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南宁高级合伙人
2024.12..21
主讲人:翟社民
主讲人:包祖春
主讲人:徐莉
主讲人:令狐荣飞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环境资源法务总监翟社民以《案说矿业律师专业化》为题,系统梳理了矿业律师的主要业务类型及必备技能,并通过行业洞见及实际案例分享了关于矿业律师专业化建设的深度思考;盈科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昆明管委会主任包祖春以《涉外矿权和承包权投资及纠纷处理律师实务》为题,分享了律师业务的多元开拓路径及律师如何依托专业能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的观点和建议,并通过具体案例带来了涉外矿权和承包权投资及纠纷处理律师实务分享;盈科郑州环境资源与能源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徐莉以《盐矿地下空间属性与储气库开发的冲突及解决》为题,对盐穴储气库的概念进行介绍,并就盐穴储气库合作模式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盐穴储气库合作模式对尽调查的影响进行了专业分享;盈科遵义管委会主任令狐荣飞以《矿业权压覆纠纷的争议解决》为题,就矿权压覆的概念、类型、范围,以及矿权压覆争议解决的关键要点及路径作出了全面概述。
与谈人:裘晓燕
与谈人:罗松
与谈人:胡冬梅
YINGKE
YK
圆桌论坛
YK
精彩 回顾
Yingke Law Fi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