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通告

时事   2025-01-23 11:04   浙江  
更多精彩
请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5年

春节、清明、中秋、国庆

火灾高发时段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1月21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

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丽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自然灾害(森林火灾)橙色预警

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

丽水市人民政府通告

丽政通〔2025〕1号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春节、清明、中秋、国庆等火灾高发时段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

2025年1月28日—2月12日;

2025 年3月3日—4月9日;

2025 年9月30日—10月8日。

  二、禁火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
  三、在禁火期和禁火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

(二)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

(三)炼山,焚烧疫木、秸秆、杂草杂物,烧灰积肥及其他农林事用火;

(四)吸烟、野炊、明火取暖照明等;

(五)烧山狩猎、烧蜂窝等;

(六)其它野外用火。

  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严管野外火源,严惩违法用火。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增派人员严防死守。禁火期间全市护林员不得无故缺岗,各级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情),做到迅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同时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违法处理: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5 年1月21日


丽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自然灾害(森林火灾)橙色预警

各县(市、区)、开发区森防指,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2024年12月14日以来我市持续连晴天气,目前全市中东部中度气象干旱,西大部为重度气象干旱。卫星林火系统监测到我市近期多个火点,部分区域已发生森林火情。据气象部门预测,2025年2月中旬前,我市降雨天数较常年偏少2-4天,降雨量偏少2-3成,冬春季连旱趋势明显。加之春节临近,人员返乡,农林事用火、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森林防灭火形势日趋严峻。经市森防指办综合研判,决定于1月21日12时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

请各地各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和森林火险变化趋势,适时发布禁火通告,抓住有利天气形势,及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预警等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大护林员巡查频次和巡护力度;高效运行森行火灾“122”防控机制,靠前驻防森林扑火队伍,发现火情迅速科学处置。

橙色预警期间,请各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气象局等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做好条线上的部署落实,及时向市森防指办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火情、灾情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

丽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记者:俞文斌 内容来源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应急管理部

编辑:吴 俊 

二审:王项飞 

三审:吴祥柱

终审:陈 安

新闻热线:2151666


点亮
让更多人看到↓↓

丽水网
丽水市新闻传媒中心官方平台,全国公众号500强,丽水地区最大的媒体公众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