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2025年1月28日零时起至
2025年2月4日24时
(除夕至正月初七)
丽水市区巡游出租车
计价器外每车次另加收10元
为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充分调动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积极性,更好满足市民春节期间交通出行的需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丽水市市区巡游出租车将在春节期间实行临时运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时间:2025年1月28日零时起至2025年2月4日24时(除夕至正月初七),不得提前和推后。
二、执行标准:市区巡游出租车计价器外每车次另加收10元。
三、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出租车运营管理各项规定,做好宣传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收费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市民和游客如遇巡游出租车乱涨价和乱收费行为,可采取记录上下车时间地点、车牌号,手机拍摄计价器显示金额、服务监管卡、对话录音等形式取证留存,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28。
记者:杨潇 通讯员:徐欢
编辑:王慧黠
二审:王项飞
三审:吴祥柱
终审:陈 安
新闻热线:215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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