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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2024-11-04 17:30   云南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关于乐山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乐山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459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乐山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乐山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市级招录机关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以下简称招录机关,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专题网站(https://www.scpta.com.cn/gwyzt.html)。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报名后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3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11月8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204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邮箱(lskszx@163.com,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告。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乐山市委组织部通知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或退费;若本市本次招录无报考者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则由报名网站向其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职位类别,分别使用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

抗震救灾加分方式:凡符合抗震救灾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2月9日至13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将准考证(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抗震救灾表现突出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乐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委组织部C区203室)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少数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此次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加分只以报考者《报名信息表》中“民族”栏为准,请报考者务必认真仔细填写)。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民族,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因错填误填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5年1月27日前,报考者可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资格复审

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报考驻地在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乐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本市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乐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

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由乐山市委组织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机关(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0833-2429252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0833-2596660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0833-2178289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0833-3218600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0833-3447002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0833-5022218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 0833-5593326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  0833-4252591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  0833-3720202

中共夹江县委组织部  0833-5666741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0833-4603018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0833-5228710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0833-4519779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0833-2487564

监督电话:  0833-2494312

1.乐山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乐山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公安局关于乐山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将组织实施乐山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共计招录90名。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乐山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乐山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2)。
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乐山市公安局咨询(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专题网站(https://www.scpta.com.cn/gwyzt.html)。资格审查工作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报名后应及时查看审核情况,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19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11月8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204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2431510)确认后,通过邮箱(lskszx@163.com,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职位和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乐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公告。
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乐山市委组织部通知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或退费;若本市本次招录无报考者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则由报名网站向其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笔试成绩(警务技术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4%+《申论》成绩×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至8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22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4年12月9日至13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乐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13楼13-1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2499205)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5年1月27日前,报考者可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24年12月8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点对点向报考者公布。
(三)资格复审
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中下旬。面试具体事项由乐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乐山市公安局通知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月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公安系统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乐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26条。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乐山市委组织部会同乐山市公安局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乐山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乐山市公安局报乐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由乐山市公安局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市艰苦边远县级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乐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公安局 0833-2499205
乐山市委组织部 0833-2487564
监督电话:0833-2494312
1.乐山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乐山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下半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2024年下半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进行设置。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规培生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4.截止报名首日年龄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条件一览表》岗位要求年龄条件。

5.截止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征得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18:00。

网上缴费: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4日。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和照片人工审核,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聘用审核等情况最终确定。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当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下半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的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行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为10-30KB)。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833-2431510。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四)网上缴费

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11月8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下列报考者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的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628号五洲大厦308室)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3301593)确认后,通过邮箱(wtqsykd@163.com,邮件主题为:XX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五)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4年11月12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七)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1.笔试科目和范围。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考试时间120分钟)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大纲按照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请报考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中下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准考证到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628号五洲大厦308室,联系电话:0833—3301593)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报考者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628号五洲大厦308室,联系电话:0833—3301593),以便审查。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须提交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下半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下半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下半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3),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4年11月15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

5.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将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报考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卫生公共基础》的平均分×8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报考者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tq.gov.cn/)公布。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综合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833-3357029)。

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健康局:0833—3308263。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

(三)政策咨询电话: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四)特别提示

1.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及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请报考者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4.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

(1)请报考者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报名成功。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待业;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5.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4年下半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4年下半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附件3:2024年下半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沐川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下半年沐川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2024年下半年沐川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进行设置。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规培生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4.截止报名首日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条件一览表》岗位要求年龄条件。

5.截止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征得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沐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10.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18:00。

网上缴费: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4日。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和照片人工审核,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聘用审核等情况最终确定。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当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下半年沐川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的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行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为10-30KB)。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833-2431510。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四)网上缴费

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11月8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下列报考者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的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股(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56号4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4602765)确认后,通过邮箱(845300139@qq.com,邮件主题为:XX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五)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4年11月12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七)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综合类: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测试》×60%)+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卫生类。笔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科目和范围。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大纲按照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执行;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大纲按照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请报考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综合类岗位的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报考者放弃其中1科、其中1科成绩为0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其中1科成绩,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中下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准考证到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股(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56号,电话:0833-4602765)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报考者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24年11月13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股(地址:沐川县沐溪镇中桥街56号4楼,联系电话:0833—4602765),以便审查。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须提交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下半年沐川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下半年沐川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下半年沐川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3),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4年11月15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

5.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将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报考者不能进入下一公招环节。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综合类岗位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公共基础知识》的平均分×40%+《综合能力测试》的平均分×60%)×80%;卫生类岗位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平均分×8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者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报考者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事项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公布,其中拟聘用人员公示同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公招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综合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沐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沐川县纪委监委:0833-4602554)。

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股:0833-4602765;

沐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办公室:0833-4601456。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

(三)特别提示

1.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请报考者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4.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

(1)请报考者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报名成功。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20××.0×待业;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5.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4年下半年沐川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4年下半年沐川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附件3:2024年下半年沐川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


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下半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2024年下半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进行设置。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

《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规培生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4.截止报名首日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条件一览表》岗位要求年龄条件。

5.截止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征得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18:00。

网上缴费: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教育类2024年11月23日;综合类2024年11月24日。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和照片人工审核,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聘用审核等情况最终确定。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当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下半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的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行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为10-30KB)。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833-2431510。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四)网上缴费

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11月8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下列报考者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5点)到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眉山市大佛南路33号5楼14室)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5529004)确认后,通过邮箱(956730081@qq.com,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五)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4年11月12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七)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综合类: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测试》×60%)+政策性加分

教育类: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笔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科目和范围。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大纲按照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执行;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大纲按照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请报考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综合类岗位的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报考者放弃其中1科、其中1科成绩为0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其中1科成绩,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中下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准考证到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眉山市大佛南路33号5楼14室)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报考者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和《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24年11月13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将以下材料交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眉山市大佛南路33号5楼14室,联系电话:0833-5529004),以便审查。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须提交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下半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下半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下半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3),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4年11月15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

5.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将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报考者不能进入下一公招环节。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综合类岗位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公共基础知识》的平均分×40%+《综合能力测试》的平均分×60%)×80%;教育类岗位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8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者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报考者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中共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emeishan.gov.cn/)公布。其中拟聘用人员公示同步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公招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综合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峨眉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833-5555344)。

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峨眉山市交通运输局:0833-5522363;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0833-5486253;

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0833-5522782;

峨眉山市水务局:0833-5523932;

峨眉山市绥山镇人民政府:0833-6170789;

峨眉山市胜利街道办事处:0833-3075881;

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办事处:0833-5593315;

峨眉山市桂花桥镇人民政府:0833-6320619;

峨眉山市黄湾镇人民政府:0833-5526777;

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0833-5380111;

峨眉山市罗目镇人民政府:0833-5320251;

峨眉山市高桥镇人民政府:0833-5070053;

峨眉山市双福镇人民政府:0833-5360326;

峨眉山市龙池镇人民政府:0833-5460231;

峨眉山市卫生健康局:0833-3571876;

峨眉山市教育局:0833-6235207,0833-6235179。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

(三)政策咨询电话:0833-5529004。

(四)特别提示

1.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请报考者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4.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

(1)请报考者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报名成功。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20××.0×待业;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5.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4年下半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4年下半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附件3:2024年下半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



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井研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下半年井研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2024年下半年井研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专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进行设置。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规培生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4.截止报名首日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条件一览表》岗位要求年龄条件。

5.截止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征得用人单位及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18:00。

网上缴费: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8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上午9:30。

笔试时间:教育类2024年11月23日;综合类2024年11月24日。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和照片人工审核,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聘用审核等情况最终确定。

本次招聘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当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下半年井研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的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行提交。报考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为10-30KB)。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833-2431510。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四)网上缴费

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11月8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下列报考者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8日的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到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乐山市井研县研城街道顺河街117号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3-3720411)确认后,通过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五)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4年11月12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4年11月12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七)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综合类: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测试》×60%)+政策性加分

教育类: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笔试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科目和范围。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大纲按照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执行;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大纲按照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请报考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综合类岗位的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报考者放弃其中1科、其中1科成绩为0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其中1科成绩,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下旬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准考证到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乐山市井研县研城街道顺河街117号2楼)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于报考者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上公布。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24年11月13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乐山市井研县研城街道顺河街117号2楼,联系电话:0833—3720411),以便审查。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须提交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下半年井研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下半年井研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2)、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下半年井研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3),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4年11月15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

5.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将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公布。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报考者不能进入下一公招环节。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综合类岗位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公共基础知识》的平均分×40%+《综合能力测试》的平均分×60%)×80%;教育类岗位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8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者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报考者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公布,其中拟聘用人员公示同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公招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七、综合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考察组至少由两人组成,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井研县纪委监委0833-3720357)。

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教育类:0833-3719773;

综合类:0833-3720411。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

(三)政策咨询电话:0833-3720411、19981361046。

(四)特别提示

1.请报考者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面试资格审查及后续公告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其中拟聘用人员公示同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请报考者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4.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

(1)请报考者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报名成功。

(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20××.0×待业;

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5.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4年下半年井研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4年下半年井研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附件3:2024年下半年井研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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