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签了免赔声明就一定能免除赔偿责任吗

文摘   2025-01-15 09:52   河北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法制故事



签了免赔声明就一定能免除赔偿责任吗

                    王秀申 /文


现在时兴网络购物,从网上买东西要啥有啥,质量基本能得到保证,既便宜又实惠。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网络购物也存在一定风险,网购商品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托运人或快递公司,看到你要托运或快递的某种容易损坏的物件,就会给你签订一份“免赔声明,”签了免赔声明就一定能免除赔偿责任吗?

周某的电脑使用有些年头了,如今使用起来不是卡顿就是死机,弄得周某十分烦恼,决定从网上买一个新电脑。于是周某便联系到出售某品牌电脑的商家,下单后不久便接到快递过来的电脑。周某经开机试用,发现画面不太清晰,便联系商家退货。周某委托某快递公司将电脑退回商家,快递公司经查验货物后答应承运。周某交付运费寄件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对周某说:“因为电脑属于贵重物品,且极容易损坏,请你在这个协议上签名后方可承运。”随后向周某出示了一份“快件安全免赔声明”其主要内容为:因为托寄物品的自身属性,托寄物品在运输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损坏。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出现损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周某把笔拿在手里,斟酌再三,这个免赔声明是签还是不签呢?如果不签,电脑就退不回去,那只好碰碰运气了!周某便硬着头皮在免赔声明上签了字。

谁也没有料到,当该电脑被运到商家,工作人员打开包装却发现电脑左下角被撞坏,便拒绝接受。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当快递公司把电脑退回周某时,周某却发现电脑屏幕布满裂纹,根本无法使用已经成废品。周某立即与快递公司客服联系,要求赔偿。快递公司却以周某已经在“免赔声明”上签字为由,拒绝赔偿。

周某无奈,只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确认他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免赔声明无效,快递公司赔偿其相应损失。

问题来了,周某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免赔声明”是否有效?快递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

 

律师点评:本故事涉及一个,用户与快递公司双方签订的“免赔声明”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本故事中,周某委托快递公司运送电脑,支付了运费,快递公司对货物验视后答应承运。这样一来,该快递公司即有义务把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收件人。但是,快递公司没有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致使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存在明显过错。更严重的是,商家拒收的货物仍有快递公司将货物退回周某时,又出现了二次毁损,这足以证明快递公司在承运货物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没有尽到安全保护义务,使周某的财产受到严重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规定,周某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免赔声明”无效,快递公司应当对周某财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王秀申

审核 | 赵英丽
编辑 | 宫贵珍

扫码识别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 临城文联投稿邮箱 | lcxwl2021@163.com


临城文联
微平台,大传播,艺行天下;以文化人,艺术养心;真诚播撒真善美、传递文艺正能量。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