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8 月 3 日,开曼群岛大法院(以下简称“开曼法院”)法官Segal先生作出判决,对香港上市公司民生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生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民生职业教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公司”)发出预防性(quia timet)临时禁制令,包括禁止民生公司强制执行其对开曼子公司Leed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Group,
Inc.(励德国际教育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励德集团”)49%股份之上的质押。根据此前民生母公司发布的有关收购励德集团51%已发行股本的股东通函,励德集团间接拥有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的举办者权益。
本案据信为开曼法院就外国仲裁相关临时济助申请中诠释开曼群岛《仲裁法》第54条的首例判决。威尔逊团队与英国御用大律师Stephen Moverley Smith先生及和汇嘉(Walkers)律师团队密切合作,力助本所客户通过开曼诉讼程序成功获得针对民生公司的禁制令。
为本所客户经办此次开曼禁制令事宜以及与此相关的香港和北京仲裁案的威尔逊律师团队由合伙人陈炜恒和Matthew Reed领导,成员包括高级顾问律师吴仲谦、律师Ava Shelby、禹雅典和廖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