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公安局召开暂住人口清理整治阶段性总结会议

政务   2024-11-01 07:30   青海  


10月31日,乌兰县公安局组织治安部门召开暂住人口清理整治阶段性总结会议,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宝峰主持召开。

会上,各派出所对近期暂住人口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逐一进行了汇报,分析总结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做法和短板问题。李宝峰副局长对推进暂住人口清理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对工作举措进行再细化、再强调。

会议指出,全局治安部门要准确把握“派出所主防”职责定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暂住人口管理薄弱环节,持续强化治安要素、优化社区警务、完善协调机制和提升服务保障,紧扣“四个环节”做实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夯实管理根基,切实防范风险隐患,实现暂住人口管理服务效能新提升。

会议强调,一是聚集主防定位,形成警务新质战斗力。各派出所长、社区民警要充分发挥乡镇班子成员、社区副主任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警地融合,加强资源数据统筹,建立“共通、共享、共治”模式,不断提升防范犯罪、服务群众、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派出所主防工作模式中稳步增强。是聚集信息采集,赋能基层治理实效。要持续强化信息动态维护,进一步精确掌握辖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及辖区房屋、单位等治安要素底数,按照流动人口“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动态登记制度,实现各类数据的实时更新,要坚决杜绝虚假式维护、键盘维护,严格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把流动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拉入管理视线,严格监督落实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制度,督促出租房屋切实加强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聚焦服务提升,助力人口实效管理。要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理念,结合“百万警近千万家”活动,通过入户排查、巡逻防范、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防范知识宣传,普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居住证申请等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登记工作,增强归属感和认同感。要认真落实“以房管人”措施,积极向出租房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逐户签订管理责任书,明确出租户治安责任,有效增强出租房主自觉守法意识。

图文供稿 |治安大队

稿 | 包喜刚

审核 | 李宝峰


乌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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