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9日是全国第33个“消防宣传日”。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全面提升群众防灾减灾能力,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乌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县公安局属各部门借助“119”消防宣传日,与县消防救援大队携手在辖区民族团结进步广场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以“一盔一带”“一老一小”等宣传内容为重点,向群众讲解因交通违法行为引起的事故典型案例,剖析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出行中拨打电话和玩手机、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引导群众深刻认识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呼吁群众自觉参与交通安全文明建设,倡导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努力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活动,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200余份、受教群众100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意识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为全力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筑牢了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火墙”。
图文供稿:乌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校稿人:张强远
审核人:张金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