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第113期 | 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四类管理

科技   2024-10-11 17:37   江苏  


01

国家能源局

新版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024年10月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其中:

  •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是指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投资建设、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380伏的分布式光伏;

  • 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是指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投资建设、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指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0千伏(20千伏)及以下、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指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接入电力用户内部电网或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20兆瓦或公共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千伏(66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具体上网方式方面:

  • 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户用队形有3种模式);

  •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2种);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必须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项目投资主体应通过配置防逆流装置实现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1种)。


02

国家能源局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

2024年10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意见的通知。

《征求稿》表示,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原则,优化各类辅助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辅助服务费用传导机制,统筹完善市场衔接机制,推动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其中指出:经营主体指满足电力市场要求,具备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的主体,主要包括火电、水电、储能、虚拟电厂等。


独立储能、自备电厂、虚拟电厂等“发用一体”主体,在结算时段内按综合上网(下网)电量参与发电侧(用户侧)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03

湖南江永县

支持园区和企业推进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系统建设

2024年10月8日,湖南省江永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江永县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降低用电成本,清理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持续推进一户一表改造,2024年底前,新增“一户一表”改造562户。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峰谷电价机制。组织企业开展能效分析和节能改造,最大限度用好电价政策。支持园区和企业推进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系统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和企业推广分布式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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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光伏社区
太阳能学院——光伏界的黄埔军校,创立九年,长期专注于智慧光储整体解决方案的分享。 初心依旧:“探索不止,分享无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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