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熟?菜籽收了不付钱,三台一收购商“玩失踪”

文摘   2024-10-11 11:42   四川  

农民就是靠着辛勤耕耘换取报酬。但近日,三台县龙树镇梓江村的农户向记者反映,他们将辛辛苦苦收获的油菜籽卖给粮油收购商后,对方却迟迟不付款,甚至跑路“玩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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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江村村民李女士反映,今年6月中旬,她将自家收获的9000多斤油菜籽出售给同村的粮油收购商袁某某。收了油菜籽后,对方却迟迟没有付钱,金额达28000余元。

“每次打电话问他,他就说油厂还没给他打款,让我们再等几天,到后来就不接电话了。”李女士说。

李女士告诉记者,连同亲戚家无暇打理的土地,她上一季共种了近30亩油菜,所收的菜籽全都卖给了袁某某。往年,袁某某在收到菜籽后都会开出票据,并在当月付清款项。但今年,袁某某不仅没有付钱,收购时也没有给农户们出具凭据。

除了李女士,当地还有不少农户都将油菜籽出售给袁某某,同样,都没有拿到钱。

村民林女士也卖了近6000斤菜籽给袁某某,如今近4个月过去,也是分文未得。

有村民说,袁某某在当地收购粮油已经多年,以前都很守信誉,口碑还不错。但今年不知道为什么,不仅不付钱,人还跑了。

廖女士与袁某某比邻而居,她说,袁某某不仅拖欠了农户的油菜籽钱,还背了不少债。他“跑路”后,陆续有债主找上门来,在他的铺面门前围上了金属栅栏。

债主李先生在袁某某铺面的外墙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据他介绍,大约半年前,袁某某以大量收购菜籽需要资金为由,将房产抵押给自己,借走了40多万元。往年,他都能及时还款,但这次,借了钱,人却跑了,还好自己手里有袁某某的不动产证。如果袁某某拒不现身,他将起诉至法院,让袁某某用房产抵债。

记者试着拨打袁某某的电话,不出所料,电话已关机。对于袁某某到底拖欠了多少货款和外债,无人知晓。

目前,有村民和债主已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立案,但不便透露案情进展。

那么,粮油收购商袁某某的行为只是单纯的欠债,还是已经涉嫌诈骗?四川凯循律师事务所律师景圆欢表示,主观目的的不同是区别两者的显著特征。

景律师——

欠款通常是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债务无法及时偿还,但并不代表欠款人没有归还的意愿,或者可能因为经营不善、突发情况或其它合理原因导致。但是,如果诈骗者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归还钱款,他的行为是恶意的,那么,就有主观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个时候可能就构成诈骗罪。
如果该案件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则后期公安机关可能会责令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退赔资金;如果该案并未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农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同时,景律师表示,如果后续被拖欠货款的农户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主张自身权益,基于不少农户目前手中没有菜籽买卖相关票据的情况,则还需要补充其它的佐证。
比如,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的一些聊天记录,或者交付的时候周围证人的证言,或者是相关的录音录像,也就是通过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这个事实的发生。


记者手记:

在农产品交易中,农户与收购商之间本应构建起信任与合作的桥梁。但在这起事件中,收购商袁某某就目前的行为来看,已经完全辜负了农户的信任。希望他能够迷途知返,早日现身,承担起应尽的责任,以免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另一方面,这种建立在邻里互信之上的交易行为,在农村地区非常普遍,但越是熟人交易,越容易忽略风险,所以,农户们也应当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坚持索要并保管好购销凭证,确保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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