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遇上节假日,怎么算?这些时间点要注意→

政务   2024-12-11 21:02   江西  


法院收到上诉状的时候,有时会发现当事人提交上诉状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上诉期限。这种情况下,判决已经生效,法院无法再受理当事人的上诉请求。


那么

到底什么是上诉期?

上诉期又该如何计算?

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

1


什么是上诉期?



一审民事判决书尾部

都载有这样一句话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某某人民法院……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就是上诉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旦超过十五日上诉期,就意味着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原被告等诉讼参与人就必须按照判决的内容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


如何计算上诉期?




首先

明确上诉期的起算点。从判决或裁定送达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收到判决的当日不计算在内。同时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的上诉期限是十日,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十五日。



其次

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那么上诉期的结束时间就是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天。周末以及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都属于法定休假日。


如:王某在7月1日收到一审判决书,那么该案上诉期的起算时间就是7月2日,上诉期的结束时间是7月16日。如果7月16日是周六,属于法定休假日,那么该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就是下周一。



另外

如果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上诉状,邮寄在途时间不计入上诉日。在上诉期最后一日前将上诉状寄出,通常不算过期。



3


为什么设置上诉期限?




一方面

给予当事人行使权利的时间;


另一方面

也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早稳定实体法律关系。


因此,法定的上诉期限一般不得变更。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法定事由,超过上诉期限的,应向一审人民法院说明情况,经允许后才能提起上诉。



4


拒收判决书是否有用?



虽然文书送达是判决书生效的前提,但拒收判决书不代表判决书无法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最后还是期待大家

在诉前调解

或是一审审判程序

就能彻底化解矛盾

不与上诉期产生交集




来源:综合宝坻天平、天津高法

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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