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打架只是家务事?
婚内PUA只是控制欲?
注意!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夫妻关系不是挡箭牌
案情回顾
申请人王某(女)与被申请人许某(男)原为夫妻关系,经朋友介绍结婚。由于婚前缺乏充分了解,双方在婚后生活相处中发生多次矛盾。许某性格暴躁偏激,多次对王某实施暴力,某次因情感纠纷,甚至公然对王某进行殴打。此外,许某还经常出入夜场酒吧等场所娱乐消费,向王某索要钱财,对王某生活不管不顾。双方分居后,许某的行为变本加厉,多次因家庭琐事暴力殴打王某,致王某肋骨骨折。王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免受许某的威胁、骚扰、跟踪和殴打。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曾遭受家庭暴力,并面临着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遂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许某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许某骚扰、跟踪、接触王某及其近亲属,并判决准予王某与许某离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家暴不是简单的家务事
当自身或身边的家庭成员
遭遇家庭暴力或
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
请及时保留证据
拿起法律武器
勇敢地向家庭暴力说“不”
来源:综合乐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