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享受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带来的出行便利
但方便之余
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否则一旦出了事
将追悔莫及!
下面来看四个近期案例
曝光台
01
姓名:周某康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7日
违法地点:984县道(惠水县断杉镇至平塘县航龙村)47公里500米处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
02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6日
违法地点:平塘河滨大道腾龙大桥脚路口50米
违法行为:醉驾、无证驾驶、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03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7日
违法地点:平塘新舟路(老汽车站门口至腾龙大桥交接处)老平舟镇政府路口20米处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车辆不相符合
04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7日
违法地点:984县道(惠水县断杉镇至平塘县航龙村)47公里500米处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
希望以上的四个案例
可以给乘驾二三轮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出行的朋友们
一个警示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