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4年10月1日19时52分许,陆某富驾驶一辆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平塘X927蚊掌线(蚊子山至掌布)32公里50米处时,因实施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5mg/100mL)、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陆某富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800元,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10月1日22时01分许,王某才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平塘X927蚊掌线(蚊子山至掌布)3公里50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2mg/100mL)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王某才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300元,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10月1日17时49分许,秦某凡驾驶一辆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平塘X927蚊掌线(蚊子山至掌布)13公里50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超载(超1人)、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秦某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70元的处罚。
案例四
2024年10月1日22时20分许,王某尧驾驶一辆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平塘X927蚊掌线(蚊子山至掌布)3公里50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6mg/100mL)、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王某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2024年10月1日19时26分许,王某祥驾驶一辆号牌为贵JX**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平塘X927蚊掌线(蚊子山至掌布)32公里5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0mg/100mL)的违法行为,被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王某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六
2024年10月1日21时26分许,罗某洪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平塘腾龙大道(东站高速入口至平寨坡顶)甲茶路路口至平寨坡顶路段50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1mg/100mL)的违法行为,被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罗某洪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案例七
2024年10月2日22时55分许,石某龙驾驶一辆号牌为贵J13**1的轻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平塘X990平者线(平塘至者密)10公里200米处时,因实施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9mg/100mL)的违法行为,被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石某龙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案例八
2024年10月2日19时27分许,陈某文驾驶一辆号牌为贵J59**6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平塘C031沙陈线(沙坝至陈家湾界)3公里5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6mg/100mL)、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陈某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
案例九
2024年10月2日21时08分许,庭某和驾驶一辆号牌为贵J38**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平塘C306白龙线(白龙至谷硐)9公里5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的违法行为,被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庭某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
2024年10月2日21时16分许,陈某和驾驶一辆号牌为贵JXP**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平塘C306白龙线(白龙至谷硐)9公里5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4mg/100mL)的违法行为,被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陈某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案例十一
2024年10月2日15时46分许,赵某景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平塘944县道(惠水县摆金镇至平塘县通州镇)29公里50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9mg/100mL)、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赵某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20元的处罚。
案例十二
2024年10月3日09时09分许,刘某龙驾驶一辆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平塘X990平者线(平塘至者密)2公里50米处时,因实施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6mg/100mL)、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刘某龙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820元、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