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国庆期间
平塘公安交警持续对二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
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饮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出行
曝光台
01
姓名:石某池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3日
违法地点:平塘X990平者线(平塘至者密)23公里500米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酒精值为:38mg/100ml)、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准驾不符
02
违法地点:x994县道(通州螺蛳湾)58公里500米处
03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02日
违法地点:平塘C306白龙线11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超员4人
04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日
违法地点:944县道(惠水县摆金镇至平塘县通州镇)35公里500米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05
违法地点:984县道(惠水县断杉镇至平塘县航龙村)47公里500米处
违法行为:无证驾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06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3日
违法地点:荔波—安龙国道175公里500米处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酒精值为:47mg/100ml)、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我们更希望通过这些惩戒手段
能够让更多人
意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便捷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做到有牌证、戴头盔、靠右行、不超员,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