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平台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加强基层治理平台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是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二是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当前,基层治理平台建设存在诸如协同推进的合力需进一步提升、基层队伍的动力需进一步激发、数字赋能的效力需进一步增强等问题。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要通过有效有序有力的基层治理,建设一个资源整合、功能集成、机制有效、群众参与的平台。要在基层治理中善于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从发现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破解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过大”或“过小”的现实困境,用好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挽上群众勤劳之手,带着一起干,使民生工作直达民心民意。要坚持“人民主导”的路径方法,在“生活圈”“服务圈”“工作圈”的搭建和完善中不断织密城市主体间链接网络,通过凝聚不同主体的认识达成城市共同体的思想共识,通过协调不同主体的行为形成治理合力,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
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强化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领域全方面全环节,搭建“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框架架构;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注重“多方参与”,做到“制度管事、有人干事”,主动作为、创新作为、有效作为,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把基层治理平台打造成为完善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示范点;推动治理主体之间职权关系改革,构建相互衔接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资源共享、责任共担、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多元治理格局。要以深入细致的作风问计问需,特别是要深入到工作推不开、群众意见大的地方,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需所惑,在知情知心中纾解群众情绪、破解实际难题;要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更加突出实践导向、问题导向,积极拓宽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参与渠道和形式,让社会各方深度参与治理,形成多元参与的常态机制,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治理全领域、各环节。
在具体实践中,要重点做到融入大局、嵌入程序、纳入制度,不断扩大群众有序参与。第一,推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真正下沉基层,着眼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民主协商,推动协商民主从“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把提质增效贯穿协商民主的全过程各方面。第二,因地制宜地建立基层民主协商机制,着力引导好社区居民共同商议、共同管理、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形成多方共同解决社区难题的合力。第三,践行好群众路线,提升党员干部的民主能力,培养群众的民主素养。第四,发挥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优势,建立收集社情民意的平台载体,形成网上网下收集、分类、交办、反馈、督查的快速高效工作流程。第五,不断增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使立法过程成为凝聚群众智慧、统一思想认识、传播法治理念的过程,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工作上来,体现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上来。第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内容,总结推广协商议事特色品牌,健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
本文为上海市重点智库课题“完善上海基层治理平台建设的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
吴涛
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基层党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