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4年高新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全面落实山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鲁教基函〔2024〕37号)和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济教函〔2024〕69号)要求,现就学校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坚持“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小学服务区招生和初中对口直升入学办法,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适龄儿童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地址一致,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且满足房产和户籍时间要求的,优先安排学位。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1. 高新区房产、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现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所有。具体要求如下: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或商住一体,下同),且适龄儿童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根据“一网通办”要求,如果户籍、房产证等信息在报名网站上对接大数据校验通过,则无需到学校报名现场提供相关纸质材料,下同。
(2)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共有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3)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等。
2. 高新区户籍、无房产或“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1)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有高新区户籍且无自有房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无学位的,由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租房证明(包括《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和房产证明等)、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等。
(2)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无学位的,由高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3. 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保障政策。
4.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依据《济宁高新区公办小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济高新管办发〔2024〕1号)执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达到要求的,在高新区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入学。未达到积分入学要求,且不服从调剂,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建议返回流出地入学。
(1)报名。8月3日上午9:00至8月6日,由父母下载登录“爱山东”APP,进入“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在相应端口进行报名。
学校招生计划:4个班。
招生咨询电话:15953492524
18705371068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洸河中学
2024年 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