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关于拟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的
公 示
根据《关于调整〈晋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市医保办函〔2023〕16号)等规定,经受理申报、资料审核、现场核查、集体评估等程序,拟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5家,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晋城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356-2218170
晋城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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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原 野
责编 | 韩立军
审核 | 李 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