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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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问题解答
PART.1
群众反映
王女士反映:其朋友(姚某某)的参保单位为山西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3月到北京就医,已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出院结算时医院系统提示未参保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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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因其公司未及时缴纳医保费用,导致单位暂停统筹,因此王女士朋友出院时无法直接结算,已告知王女士可以选择自费出院,待单位恢复统筹后,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到医保中心窗口进行报销。
PART.2
群众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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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
群众反映
申先生反映:他父亲(申某某)是泽州县某单位退休职工,缴纳有市级医保,2017年父亲因脑出血,导致双腿瘫痪,无法行动,目前只能使用轮椅出行,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帮助核实退休职工瘫痪是否有陪护费等相关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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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根据晋城市医疗保障局、晋城市民政局、晋城市财政局、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关于修订印发《晋城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晋市医保发〔2023〕13号)的通知规定:晋城市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病情基本稳定,需要长期护理的,可向长护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失能等级评定申请、受理、评估、公示等程序,被评定为重度失能等级的方可享受长护险待遇。申请资料为:①晋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申请表;②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的完整病历复印件(加盖机构印章);残疾或意外事故致残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④申请人承诺书。
PART.4
群众反映
程女士反映:她的父亲(程虎)在晋城市本级参保职工医保,现已退休长期在太原居住,办有慢性病本,每次需返回晋城取所需药物,非常不便,咨询慢性本是否可办理备案异地使用及如何办理,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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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郭晶婷
审核 | 李 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