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火灾90.8万起,亡2001人

文摘   2025-01-24 19:57   山东  

2024年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处置各类警情235.8万起

1月24日,国家消防救援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全国火灾和接处警情况,介绍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解读消防行政执法有关政策。

2024年,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处置各类警情235.8万起,比2023年增加10.1%,共出动消防救援人员2537.4万人次、消防车458.6万辆次,从灾害现场营救被困人员21.5万人,疏散遇险人员16.6万人。全国出动次数超过1000次的消防救援站达到了215个,比上年多了95个,特别是湖北武汉黄陂区前川消防救援站、安徽临泉交通路消防救援站、安徽阜阳颍州区西湖大道消防救援站,全年出动都在2000次以上,平均每天6到7次,非常繁忙。同时,森林消防队伍扑救森林草原火灾143起、担负综合救援任务377起,共出动消防救援人员14.6万人次。

2024年,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火灾90.8万起,亡2001人、伤2665人,直接财产损失77.4亿元。接报较大火灾70起、亡249人,分别比2023年减少2起、10人;接报重大火灾3起、亡44人,分别比2023年减少2起、46人;接报特别重大火灾1起,与2023年持平。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去年全国火灾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户外火灾及小火居多。建构筑物火灾39.1万起、占比43.1%,交通工具火灾9.7万起、占比10.7%,各类户外火灾41.9万起、占比46.2%。二是农村地区火灾占比相对较大。城市地区火灾35万起、占比38.6%,农村地区火灾53.4万起、占比58.8%,开发区旅游区等其他区域火灾2.2万起、占比2.6%。三是居住场所火灾最多。在39.1万起建构筑物火灾中,居住场所火灾30.9万起,占比79%;人员密集场所火灾3.6万起,占比9.2%;厂库房火灾2.3万起,占比5.9%。四是白天火灾多、夜间易亡人。10时至20时为全天火灾的多发期,占火灾总数的61.4%,该时段造成的亡人数占总数的37.4%;0时至6时火灾起数虽然占火灾总数的10.3%,但亡人数占比达到了31.3%,特别是该时段发生的较大火灾占总数的48.6%。五是电气故障、用火不慎占一半以上。从查明起火原因的火灾看,因电气故障引发29.3万起、占比32.3%,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19.8万起、占比21.8%,因吸烟、遗留火种引发的火灾分别占总数的15.3%和15%。


来源:央广网、澎湃新闻等

实录 | 国家消防救援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中国消防 2025年01月24日 15:09 


国家消防救援局于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全国火灾和接处警情况,介绍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解读消防行政执法有关政策。

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孙毅军主持,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高级指挥长刘激扬,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王志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李贺军,国家消防救援局应急通信和科技司高级指挥长余威出席,并答记者问。


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 孙毅军: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国家消防救援局2025年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过去的一年,各级新闻媒体充分报道消防救援工作动态,及时发布消防安全领域权威信息,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助力各类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为筑牢消防工作群众基础,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借此机会,向媒体记者朋友们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也期待新的一年,我们能够更加紧密合作,继续传播好声音和正能量,为维护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共同努力。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2024年全国火灾和接处警情况,介绍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解读消防行政执法有关政策。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高级指挥长刘激扬女士;

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王志广先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李贺军先生;

国家消防救援局应急通信和科技司高级指挥长余威先生。


首先,请刘激扬女士通报2024年全国火灾和接处警情况,并介绍当前消防行政执法政策制度。




2024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应急出动和全国火灾情况


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高级指挥长 刘激扬:

记者朋友们,大家好!下面,我通报2024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急出动和全国火灾情况。


2024年,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处置各类警情235.8万起,比2023年增加10.1%,共出动消防救援人员2537.4万人次、消防车458.6万辆次,从灾害现场营救被困人员21.5万人,疏散遇险人员16.6万人。全国出动次数超过1000次的消防救援站达到了215个,比上年多了95个,特别是湖北武汉黄陂区前川消防救援站、安徽临泉交通路消防救援站、安徽阜阳颍州区西湖大道消防救援站,全年出动都在2000次以上,平均每天6到7次,非常繁忙。同时,森林消防队伍扑救森林草原火灾143起、担负综合救援任务377起,共出动消防救援人员14.6万人次。


2024年,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火灾90.8万起,亡2001人、伤2665人,直接财产损失77.4亿元。接报较大火灾70起、亡249人,分别比2023年减少2起、10人;接报重大火灾3起、亡44人,分别比2023年减少2起、46人;接报特别重大火灾1起,与2023年持平。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去年全国火灾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户外火灾及小火居多。建构筑物火灾39.1万起、占比43.1%,交通工具火灾9.7万起、占比10.7%,各类户外火灾41.9万起、占比46.2%。二是农村地区火灾占比相对较大。城市地区火灾35万起、占比38.6%,农村地区火灾53.4万起、占比58.8%,开发区旅游区等其他区域火灾2.2万起、占比2.6%。三是居住场所火灾最多。在39.1万起建构筑物火灾中,居住场所火灾30.9万起,占比79%;人员密集场所火灾3.6万起,占比9.2%;厂库房火灾2.3万起,占比5.9%。四是白天火灾多、夜间易亡人。10时至20时为全天火灾的多发期,占火灾总数的61.4%,该时段造成的亡人数占总数的37.4%;0时至6时火灾起数虽然占火灾总数的10.3%,但亡人数占比达到了31.3%,特别是该时段发生的较大火灾占总数的48.6%。五是电气故障、用火不慎占一半以上。从查明起火原因的火灾看,因电气故障引发29.3万起、占比32.3%,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19.8万起、占比21.8%,因吸烟、遗留火种引发的火灾分别占总数的15.3%和15%。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当前消防行政执法的政策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加强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此背景下,国家消防救援局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出便民利企措施,进一步规范消防涉企执法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的消防营商环境,去年12月和今年1月先后部署制定出台了《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和《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为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春节即将来临,节庆活动集中,各类火灾风险和不安全因素增多,从历年火灾形势来看,春节的除夕、初一两天将达到全年火灾的峰值,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将加强监督检查和应急值守,保障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同时也提醒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平安过大年。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国家消防救援局应急通信和科技司高级指挥长 余威:

记者朋友们,大家好!下面,我介绍一下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024年7月至12月,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在全国部署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三部门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压实全链条责任,排查全领域风险,采取全方位措施,坚持提升主体责任意识与整治问题隐患共进,强化联合监督执法与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互促,有效防范化解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共查处消防产品行政案件3547起,侦破重大犯罪案件200起,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天津消防研究所认证中心暂停认证证书3624张、撤销673张。主要有四个方面做法:


在压实主体责任方面。三部门广泛发动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和认证检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政策宣贯、集中排查、技术帮扶、警示约谈等方式,持续增强单位规范经营意识和质量保证能力。各地累计发动60.3万家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整改问题隐患29.9万处,推动落实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在强化协作共治方面。消防部门充分发挥“主推手”“粘合剂”作用,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动、随机抽检、突击暗访,深入重点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聚集区、大型销售市场、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监督检查,同步加大网络销售平台监管力度,严惩消防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斩断黑灰产链条,形成高压震慑。


在科普宣传教育方面。各地统筹“传统+新兴”媒体宣传资源,通过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科普消防产品常识、曝光典型违法案例等方式,切实提高群众对消防产品质量的关注度和识假辨假能力。期间,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培训、科普教育活动8.89万场(次),曝光违法案例633起。我们还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27部委共同开展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内容,积极组织各类消防产品集中培训和科普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在坚持长效治理方面。我们将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列入对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开展的中央质量督察考核内容,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考核指标。同时,指导各地总结整治行动经验,三部门联合出台相互借力、互为支撑的长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联合惩戒、信息通报、案件移送、专业支撑等机制,努力形成全链条监管合力。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提问环节

法治日报记者: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出台的《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对于规范消防行政执法有哪些要求和具体举措?如何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

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高级指挥长 刘激扬:

谢谢你的提问。《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力图通过界定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明确责任追究,来进一步激励消防执法人员担当作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界定执法责任方面,《规定》从执法职责、执法制度、执法要求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压实执法岗位职责。要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结合权责清单,将执法职责分解落实到所属部门和执法岗位,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执法权限。二是健全执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清单。同时,按照国务院规范罚款设定与实施的要求,在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时,严格设置顶格处罚和高额罚款的适用情形,规范罚款实施。三是明确执法行为要求。细化了消防救援机构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项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求做到执法主体适格、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规范。


在强化执法监督方面,《规定》明确了执法考核评议、执法工作报告、执法专项监督、执法责任离任审核等执法监督的具体方式。一是规范执法考核评议。明确执法考核评议的原则、内容、方法、形式和结果运用,突出实地核查、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科学设定项目指标、强化执法质效。二是规定执法专项监督。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执法问题,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监察建议等开展专项监督,及时回应各方关注和建议。三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要求下级消防救援机构每年向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年度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工作的内部层级监督。四是设置离任审核机制。要求市、县级消防救援机构主要负责人离任时,对其履行执法职责情况,进行离任审核,明确了审核方法和程序、问题整改等内容。


在执法责任追究方面,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执法职责的,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构成执法过错行为的,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结合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还明确了18项具体追责情形,涵盖了消防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全领域。同时,参照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相关规定,明确了12项不予追责的具体情形,实现失职问责与尽职免责相统一,督促和激励消防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谢谢!



总台央视记者:国家消防救援局在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当中,针对使用领域存在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是如何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

国家消防救援局应急通信和科技司高级指挥长 余威:

感谢您的提问。使用领域是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们发现,一些消防产品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为了降低成本或应付检查,选择价格低廉但无质量保障的产品,甚至“知假买假”等情况,这也是造成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屡禁不绝的原因之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针对消防产品使用领域,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面发动自查自纠。督促指导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宾馆饭店等建筑设施类消防产品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引导选择正规商家的消防产品,及时发现、主动更换不合格产品。督促指导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救援装备类产品使用单位及时清理更换不合格装备,将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装备的企业通报有关部门,推动依法依规处理,严防不合格装备投入到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中。行动期间,发动57.3万家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整改问题隐患27.6万处。


二是着力加大监督力度。将近年来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合格率较低的、其他部门通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反映较多的、采购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消防产品列为重点对象,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案件2222起。指导国家级消防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设立绿色通道,优化送检流程,确保样品能够及时检验、出具报告,为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主动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创新,精准破解消防产品监管现实难题:有的省份研发灭火器产品质量快检仪器,推出灭火器“称重法”“灼烧法”等快速鉴定方法,提高现场检查判定效率;有的省份上线“消防产品维保提醒APP”,对维保质量进行全流程网上监管、智能抽检。


四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中央主流媒体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和消防产品常识,宣传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后果和事故案例,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选购和使用消防产品,主动举报、自发抵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谢谢!



人民网记者:我们知道各类消防产品的质量安全与群众满意度是息息相关的,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请问全国公安机关在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请您介绍一下。

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 王志广: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我简要介绍公安机关工作情况。


2024年7月至12月,公安部会同国家消防救援局、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活动。行动中,公安机关侦破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重大犯罪案件200起,涉案总金额9.5亿余元,彻底打掉一批犯罪团伙和犯罪产业链条,切实发挥刑罚教育惩治作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做法是:


一是突出重点,精准打击犯罪。在专项整治中,公安机关聚焦灭火器、呼吸器、消防水带等重点产品,紧盯销售市场、网络平台等易发多发环节,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实施精准打击。各地相继侦破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犯罪案件,我部对7起特别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坚决遏制此类犯罪高发多发势头。


二是主动进攻,提升打击质效。针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产业化”“网络化”等特点,创新以专对专策略方法,强力推进破案攻坚。实施深度打击,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侦办要求,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合成作战,彻底摧毁“产、运、储、销”犯罪链条。实施规模打击,以个案牵动类案打击,努力形成“办理一案、震慑一片、净化一域”的规模效应。四川、河南、广东、贵州等地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一起在侦案件深度挖掘、关联串并,一举打掉59个犯罪团伙和制假售假窝点,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三是行刑衔接,凝聚打击合力。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市场监管部门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衔接配合机制。公安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辟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检验鉴定绿色通道,完善信息通报、专业支撑等工作措施,为打击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各地公安机关做优做实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等机制,根据消防救援、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线索侦破了一批犯罪案件,协同推进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共同提升工作质效。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中国质量报记者:生产、销售领域是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有哪些具体举措?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 李贺军:

谢谢您的提问。


为有效防范化解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紧盯生产、销售领域重要关口,从四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务实成效。


一是强化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查处震慑作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抽查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防火玻璃、防火门、灭火器等51种消防产品12260批次,发现并处理不合格产品894批次。全国共查办消防产品质量违法案件1325件,罚没款929.8万元。


二是严格强制性认证监管。组织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机构全覆盖开展自查自纠,累计处置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1100张,其中暂停证书665张,注销289张,撤销146张。指定实验室累计自查14615份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检验检测报告,其中173份报告存在检测任务超限期完成、送检资料和样品信息登记错误等问题,已督促相关实验室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


三是夯实标准基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大力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已建立起覆盖消防管理、火灾调查、灭火救援、消防通信等十六个重点领域的消防救援标准体系,加快新能源火灾防控、新型消防救援装备等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及时更新升级灭火器、防火卷帘、防火门窗、火灾报警控制器等重点消防产品标准。截至2024年底,已批准发布国家标准289项。


四是强化协同治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紧密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打好治理“组合拳”。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总队和公安局依托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平台机制,及时研商消防产品监管突出问题及对策,开展联合督导督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全力配合四川省公安厅,成功侦破“5·16”制售伪劣消防产品系列案,起到了行业震慑作用。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与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再攻坚、再突破,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谢谢!



北京青年报记者:刚刚通报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麻烦介绍一下当前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的突出形势特点,以及公安机关下一步的工作举措?

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 王志广:

感谢您的提问。从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情况看,当前,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主要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犯罪案件多发。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量大面广,包括假冒伪劣灭火器、呼吸器、消防水带、防火门、防火窗、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等在案件中都有涉及。二是手段不断翻新。不法人员采取真假混掺、充装翻新等手段,制假售假;第三方检测机构违规出具报告,帮助造假,犯罪手段欺骗性增强。三是产业化特征明显。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链条长、跨区域特征突出。四是现实危害大。案侦发现许多不法分子以滑石粉代替灭火剂、少添加甚至不添加灭火剂主要成分磷酸二氢铵含量,导致灭火器不具备灭火效果;使用劣质药剂、配件生产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不能有效过滤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以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牵引,大力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持续依法严打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活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坚持情报导侦、集约作战,持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深化与消防救援、市场监管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合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请问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对消防产品开展的监督抽查具体包括哪些产品?请介绍一下抽查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监督司副司长 李贺军:

谢谢您的提问。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充分发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利剑作用,积极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消防产品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产品,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严肃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总体来看,2024年消防产品全国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7.3%,较2023年有所下降,说明整治行动取得积极效果。具体来说,2024年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呈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监督抽查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从产品范围上看,2024年共对51种消防产品开展了抽查,涉及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防火门、室内消火栓、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重点消防产品。从抽查开展的地域上看,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均开展了地方监督抽查。


二是坚持以销售领域为主开展监督抽查。针对销售领域质量问题突出的情况,2024年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以销售领域为重心,共抽查消防产品12260批次。其中在5606家销售单位抽查了9318批次,在1755家生产单位抽查了2942批次。销售领域包括电商平台销售的消防产品。


三是消防产品的不合格项目比较集中。对监督抽查数据分析发现,消防产品不合格项目比较集中,主要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第一主要组分含量;防火门的耐火性能;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以及跌落试验;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的一氧化碳防护性能;消防水带的附着强度、爆破试验;还有灭火毯的标志、尺寸等项目。


四是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置。对于不合格产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于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涉嫌假冒、无证生产的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处置;有关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2025年,国家消防救援局计划如何进一步联合相关部门推进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提升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国家消防救援局应急通信和科技司高级指挥长 余威:

感谢您的提问。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三部门首次将“全链条”监管理念引入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瞄准问题隐患产生的要害环节精准施策,努力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更为干净的消防产品市场环境,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第一,要消除隐患存量。继续紧盯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现存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线上线下同步打击。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深究问题源头,铲除制售假窝点,切断供应链条,严惩不法分子,震慑违法行为。


第二,要抑制隐患增量。坚持监督与宣教并举,共同引导行业强化法治意识,健康有序发展。在生产领域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消防产品生产源头可控、可靠,鼓励企业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通过主动召回缺陷产品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在流通领域开展行政指导、集中约谈和培训,强化销售企业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性的认识;在使用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纠正社会单位重成本轻安全的错误思想,督促其充分认清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带来的严重后果,多措并举铲除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生存土壤。


第三,要强化监管效能。通过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参观见习,研讨典型执法案例,共享工作经验,不断提升监督执法综合业务能力水平。深化提升部门间会商研判、联合惩戒、信息通报、案件移送、专业支撑等机制,提升行刑衔接效率,严厉打击消防产品违法犯罪,切实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


第四,要形成共治格局。广泛开展消防产品科普教育和警示曝光,进一步提高宣传的专业性、精准性,培养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探索建立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平台,完善奖励措施,鼓励社会各界提供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新格局。谢谢!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请问消防部门推出的《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能为企业群众带来什么样的便利?同时,国家消防救援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还有哪些安排?

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高级指挥长 刘激扬: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从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服务指导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惠及企业群众的具体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简化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对于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时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可以不提供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救援机构直接办理安全检查许可文书并依法开展现场核查。


二是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严格控制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将专项整治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了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以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同时,要求消防监督检查事前要公开检查计划、事后要公示检查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


三是进一步推行便民执法。实施柔性消防执法,消防救援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涉及责令改正的,要说明整改要求;涉及行政处罚的,要阐明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的情形;处罚决定书送达时,要说明法律救济途径。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执法文书,消防救援机构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移动通信、互联网通讯工具等能够确认其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送达执法文书。


四是进一步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针对社会单位对消防技术指导的需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可以依单位申请,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采用辅导、提醒、建议、示范等方式,对单位消防管理、宣传培训、巡查检查、隐患整改等予以指导。


五是进一步服务社会需求。缩短注册消防工程师许可时限,由不超过20个工作日压缩为不超过10个工作日。对通过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条件审核的人员,安排在3个月内参加鉴定考核,并确保考生在同一天内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考核次日公布成绩,鉴定考核合格人员在次月3个工作日后即可下载打印成绩合格电子凭证。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组织落实,深入挖潜、回应企业群众期盼,持续推出一批可感可及的便民服务举措。一是落实国务院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检查、消防行政检查标准、行政检查异地协助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消防营商环境。二是在前期已经推行消防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制度的基础上,出台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设置顶格罚款和高额罚款的适用情形,让消防监督执法容错有尺度、工作有温度。三是指导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在《八项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性地制定更多符合企业群众需求的便民利企措施,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谢谢!



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 孙毅军:

感谢刘激扬女士,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


再过五天就是春节了,辞旧迎新之际提前给大家拜个年,祝大家阖家幸福、平安如意!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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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
消防 中国网

▌编辑:刘鑫怡
▌校对:张文烜
▌审核:张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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