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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市发改委主任闫斌胜就《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 本报记者 付永文
10月11日召开的中共吕梁市委五届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份16条改革措施、全文4000字的《若干措施》,是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与吕梁实际相结合的集中体现,是指导我市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的行动纲领,对于进一步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学习领会《若干措施》精神,本报特邀市发改委主任闫斌胜就《若干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问:《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大政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明确“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省委、省政府坚定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2024年3月,印发《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提出六个方面20条具体举措,描绘出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施工蓝图。
我市是民营经济大市,民营企业贡献了全市47%的固定资产投资、50%以上的GDP、60%的税收、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重要抓手,市委书记孙大军多次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出系统要求,市长张广勇高位推进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调度等工作。当前,全市民营经济发展面临大好发展机遇,但也有不少民营企业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出台一批管用举措,更好提振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细化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核心目标就是通过有力举措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问:《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若干措施》提出16条干货满满的务实举措,包括强化人才支持;强化创新激励;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企业一件事”一次办高效办;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强化用地保障;强化融资保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升规入统;降低用电用水用气成本;常态推介项目和专利;支持产业优化升级;鼓励做优做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加强民营经济人士队伍建设;构建亲情政商关系等。这些举措着重体现在加大政策支持、促进做优做强、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
在加大政策要素支持方面,提出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人才、创新、用地、财税、融资、降成本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比如,人才上,提出支持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高校毕业生到我市民营企业就业,市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15000元、30000元补助,期限3年。创新上,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对获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市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经费支持等。用地上,提出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融资上,提出用好应急转贷周转资金、设立吕融基金公司和鼓励试行“无还本续贷”等。财税上,提出对科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增加当年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享受政策的时点;留抵退税办理时限统一压缩为5个工作日;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办理时间由6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等。降成本上,提出支持报装容量在160千伏及以下小微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客户建筑区划红线,实现“零成本”接入;实行用气报装“零成本”;实行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供水接入工程“零费用”。
在促进民营企业做优做强方面,提出对民营企业优化升级、升规入统等方面的一系列真金白银的激励政策。比如,对新入围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网络交易规模超5亿元且同比增速达到50%以上的电商平台企业,市政府给予50-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山西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在省奖励基础上,市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首次升规入统的中小微企业,在省奖励基础上,市财政再奖励20万元;对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入库的民营中小企业,在省奖励基础上,市财政再奖励50万元等。
在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方面,提出推进企业开办、准营、信息变更、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破产信息核查、注销登记、档案迁移等“企业一件事”一次办高效办。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储备库,常态化公开发布,并且对民间资本承接的项目,参照省级、市级重点项目提供服务保障。拓展应用“吕梁政企通”,实现惠企政策“一张清单”目标管理,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等。此外,还提出将民营经济增加值、民间投资、向民营企业配置资源要素等列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在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方面,提出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方面,严格执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常态化清理拖欠民企账款问题。
在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氛围方面,提出建立民营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坚持民营企业意见收集和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制度。加强民营经济人士队伍建设,每年组织20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开展高端培训,组织1000名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等。
问:《若干措施》有什么特色亮点?
答:《若干措施》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充分衔接国家、省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的最新政策,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典型做法,确保政策举措有理论和实践支撑。二是侧重从操作层面发力,量化明确了各项措施的具体方式、数额、时间节点等,便于政策措施执行落地。三是起草过程中广泛吸纳相关意见,特别是市委书记孙大军专门邀请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近距离、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吸收。
问:如何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若干措施》出台后,发改部门将按照国家、省和市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从三个方面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政策效应充分释放,落实落地。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细化具体方案,明确进度安排,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二是强化督促落实。对文件落实情况开展动态跟踪,运用好清单管理、定期调度、督查督办等抓落实工作机制,加强政策的督促落实,让有含金量的措施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广泛宣传解读。做好文件解读和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氛围,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民营经济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问:如何更好调动民营企业的参与积极性?
答:民营企业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我市将坚持民营企业意见收集和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制度,不断健全机制、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听取企业真实想法,切实推动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诉求。欢迎广大民营企业反馈诉求和寻求服务,并提供宝贵意见建议。二是去年以来,我市建立了按季度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有效拓宽了民营企业投资渠道。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精准度和实效性,真正把优质项目选出来、推出去,让民间资本进得来、得实惠,欢迎广大民营企业积极跟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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