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首付比例 下调贷款利率 提高贷款额度 优化认贷标准 我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时事   2024-12-25 12:21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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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首付比例 下调贷款利率

提高贷款额度 优化认贷标准

我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本报讯(记者 岳旭强)为深入贯彻“房住不炒”的定位,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以期在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同时,助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调整政策首先体现在首付比例的优化。无论是购买首套住房还是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均调整为20%,对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比例更低至15%,这无疑减轻了购房者的初始资金压力,使得更多家庭有机会实现购房梦想。

其次,利率的调整也是本次政策的一大亮点。自2024年5月1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二套房利率也有所下调,为市场注入了更多的流动性。

在贷款额度方面,我市对特定群体给予了额外的优惠。对于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以及现役军人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有基础上上浮20%,以更好地满足这些特殊群体的住房需求。

在贷款认定标准上,我市也做出了重要调整。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不与公积金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挂钩。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再计入贷款次数。同时,购房地的认定范围也有所放宽,只将购房所在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在吕梁经开区范围内购房,按县(市、区)购房对待,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此外,我市还特别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对于参与此活动的缴存职工,新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上浮20%,以鼓励旧房流通,促进市场活力。同时,为便利贷款转换,我市将“商转公”商业银行贷款发放的截止日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使得更多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有机会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调整,充分体现了我市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持续完善,旨在通过更为灵活和人性化的贷款政策,为市民提供更为便捷、优惠的购房条件,进一步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


编辑:杜   帅
审核:郭炳中
监制:任   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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