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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工作的云南“辨识度”
对诬告陷害的严厉打击和对干部的澄清正名,体现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态度。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纪委监委的政治责任,保护和激发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也是纪委监委的政治责任”的理念,努力践行“在执纪监督工作中,既要有高压惩贪治腐的力度,更要有澄清正名的温度”,旗帜鲜明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为担当者担当,激励广大干部专心致志地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不让流汗者流泪
云南省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维护群众监督权利与激励担当作为相统一,2020年4月29日印发《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提出通过澄清正名帮助清白干部消除影响,为干事创业者撑腰。2023年3月,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中深化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会省委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重大工作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查处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对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当好后盾,有效营造了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形成了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比如,2020年9月,云南省纪委监委在省属某金融企业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会议以“面对面”的方式,对信访举报反映该金融企业党委书记、理事长、主任倪某,省纪委监委派驻该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及组长魏某的有关问题线索调查结果进行反馈,并对相关问题当场予以澄清。2022年9月,云南省纪委监委在省属某企业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对信访反映该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某的有关问题线索调查结果进行反馈,对相关问题当场予以澄清,并向其当面送达了澄清正名函。
全省各地纪委监委也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集中排查了结澄清了一批不实信访举报,严肃整治借检举揭发之名乱告状等行为,及时为多名被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澄清正名会5854场次,共对6403人次、353个党组织(单位)的不实举报问题进行澄清正名,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来源:云南新闻广播
审 核:保纪宣
编 辑:王会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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