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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当前,各种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层出不穷。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无论如何精心设计、不管手段如何隐蔽翻新,都掩盖不了背后权钱交易、谋私贪腐的事实,改变不了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的本质。面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紧紧抓住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特征和表现,追根溯源、精准施治、深挖彻查。
要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2024年1月8日)
“军师”局长的权力变现之路
某市审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方某,在自认为仕途无望后,转奔“钱途”,与不法商人称兄道弟、吃吃喝喝,在与商人的交往过程中实现权力变现。方某与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某某和市运政管理局局长杨某某,共谋开展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培训项目,其不仅为项目“参谋”选址,还以“中间人”“引荐人”的身份为项目“操盘指点”、疏通关系,力促项目落地。为规避监督,方某以亲属名义入股,获取巨额回报,先后多次收受徐某某以入股分红等名义所送共计522万余元。
2022年4月2日,方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方某抱着侥幸心理,采取“幕后操盘”的方式,以投资入股为名行受贿之实。然而,手段再隐蔽,也总会留下痕迹。方某这些自诩“手段高明”“天衣无缝”的“障眼法”,最终只不过是掩耳盗铃。
较之传统的“显性”腐败,近年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呈现手段智能化、隐蔽多样化、危害潜伏期长等特征,致使此类腐败难以被发现,且发现时往往已造成较大损失。党员干部应当清醒认识到,给腐败披上“马甲”,终究是“皇帝的新装”,躲在幕后的操盘者最终总会现出原形,必须高度警惕各种“合作”“投资”“引荐”“咨询”等背后的权力滥用风险,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来源:云南新闻广播
审 核:保纪宣
编 辑:王会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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