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 | 劳务纠纷无小事 倾情调解化忧“酬”

民生   2024-12-20 11:41   江西  

新建法院

步“埠”有法

“小案不小办”

近日,石埠人民法庭

步“埠”有法调解工作室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小案不小办”

把调解贯穿办案的全过程

顺利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真正把群众难事落到实处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原告朱某某从江苏海安县到南昌寻找工作,应被告南昌某建筑劳务公司雇佣,至被告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南昌某项目工地从事水电井改造及门头挂板工作。

工作期间,被告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原告朱某某及其两位工友从事工作范围之外的部分工程工作,该工作人员并对上述部分工作及报酬予以确认签字。工程结束后,被告南昌某建筑劳务公司以该部分工作不在自己分包的合同范围内为由拒绝向朱某某支付此部分劳务工资。被告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亦推诿扯皮不予支付。原告朱某某多次沟通交涉并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均未果后,依法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将本案事实查清,并在庭审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被告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表示目前公司已经是被执行申请人,陷入多个债务纠纷,并无调解意愿。最终,庭审调解失败。

小案不小,民利为大。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未放弃调解。考虑到原告朱某某身在外省,跨省维权成本大。对于他而言,这“钱小”但“事大”。虽然案件争议不大,如果仅作判决结案,则会导致“一案结多案生”的后果,无疑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充分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庭审后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本着互相体谅,换位思考的角度,向被告释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在法官的督促下,原告朱某某顺利拿到该笔工资。




























今年以来,石埠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履职,通过人民调解、法官指导调解等方式坚持“小案不小办”,审结劳务合同纠纷案件95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务工资200余万元。

















文稿:蒋敏

编辑:新建区法院政务团队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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