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日我院曝光台第二期公布的潘永源(执行案号【2024】赣0112执恢56号)以及2024年11月29日曝光台第五期公布的邱慈茂(执行案号【2023】赣0112执恢589号),现均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我院已依法将潘永源、邱慈茂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由于微信公众平台的特殊性,在微信公众平台已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无法进行修改,特此公开声明。
希望尚未履行生效裁判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以此为例,积极履行判决义务,维护个人信用,法院将及时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文稿:戴书琴
编辑:新建区法院政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