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收到法院传票
不少人都是茫然无措
心中不禁产生诸多疑问
传票是什么?
收到传票后该怎么办?能不能拒收?
...
今天
我们就来聊聊法院传票那些事
法院传票是什么?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
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
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
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
一般来说法院传票大致长这个样
在司法实践中
法院在审理简易程序案件时
除了会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传票
也会用“电子送达”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
当收到电子送达短信
核实为准确信息无误后
请根据短信提示的步骤尽快签收
收到传票后该怎么办?
谨防语音转接电话(电话里让你按数字转接人工服务);谨防缴费电话(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或是让你缴纳相关诉讼费用)。
小提示: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一定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相关情况,请当事人签收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银行账号、密码等无关信息。若有遇到可疑情况,可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到法院查询。
法院邮寄的传票会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等。确认是法院传票后,请及时签收;如果没有签收传票,可能会对之后的诉讼产生影响。
签收传票后第一时间向法院了解案情,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搜集证据并将材料寄送到法院,建议使用安全的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寄送凭证。
小提示:如果不懂操作流程,可以请律师分析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综合案子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
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庭应诉。
能否拒收传票?
拒收传票是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拒收传票并不等于法院就无法送达而导致整个诉讼无法进行。相反,在法院送达后可以缺席进行判决,视为被告对举证、质证及抗辩权利的放弃,可能做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拒收传票并非明智之举,积极应诉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确选择。
那我能否收了传票后不理会?
被告非必须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必须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送达传票的目的
是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面对法院传票,应沉着应对
只有了解案情,积极出庭应诉
提交相关证据,向法官说明事实
才能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稿:新建区法院政务团队
编辑:新建区法院政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