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年砥砺奋进 丽江人社谱写新篇

文摘   2024-10-01 07:30   云南  

七十五年砥砺奋进 

丽江人社谱写新篇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75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丽江市人社系统在丽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改革新要求、人民新期盼,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人社事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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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了更高质量的促进就业体系,人民群众就业更加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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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75年来,丽江市就业工作逐步打破“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建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就业制度和政策日臻完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日益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就业政策更加完善。 从延续、扩展和充实重点群体就业、鼓励创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就业政策,到出台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8条措施,制定落实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实施方案和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青年、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协同,形成了更加积极完备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有力推动了就业工作。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健全“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打造就业“幸福里”社区和标准化零工市场,常态化举办“线上+线下+直播带岗”就业招聘会,构建“产业+企业+就业”三业联动新型就业模式。2013年以来,全市城镇累计新增就业13.6万人,年均达1.24万人以上。持续开展就业帮扶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23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44.91万人,创有统计以来的最高水平。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和政策托底,设立公益性岗位定向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2023年,城镇调查失业率5.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就业结构持续优化,三产、城镇、新兴产业、非公经济就业比例持续提升。



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坚持“创贷”“创翼”双管齐下,培育形成“丽江创贷”民生金融品牌,建成省、市创业(孵化)平台4家。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不断扩大贷款范围、降低贷款门槛,2013年以来,举办4届创业大赛,累计发放贷款51.68亿余元,扶持3.76万人创业,带动就业超过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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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人民群众社会保障更加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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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75年来,丽江市稳步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现了单一的城镇职工保障向统筹城乡的全民保障的根本性转变,建成了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社保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从1995年开始,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2014年,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打破了养老保险“双轨制”。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保障全市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实现省级统筹,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社保参保质量逐年提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和社保扩面增效行动,以导游、旅游车司机为扩面重点推动旅游企业依法参保,宣传引导快递、网约车、美团等新业态就业人员积极参保,基本实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全覆盖。实施“同舟计划”,推进建筑行业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新开工项目参保率100%。目前,全市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4.4万人、11.87万人、8.53万人,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口全覆盖迈进。



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到2024年逐年上调,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人均养老金达到3949.16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持续提高,从制度实施时的每月60元增长到123元。失业保险金最高提至每月1863元,工伤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社会保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人民群众。



社保服务管理便民高效。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开展23℃人社服务行动,为群众提供暖心的“康乃馨”社保服务。稳妥推进“社邮”“社银”合作,建成12个社邮、社银合作网点,可办理社保即办业务29项,收件业务22项。加快推进社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社会保险网上大厅系统从2019年9月1日起运行,每年“跨省通办”线上办件量达1900余件。实施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全覆盖工程,建立市、县、乡镇三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不断提升社保卡应用场景,全市制发社会保障卡125.74万张,签发电子社保卡72.98万张,签发人口覆盖率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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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了“人人皆可成才”的良好氛围,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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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第一资源,功以才成,业由才广。75年来,丽江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始终重视培养人才、团结人才、引领人才、成就人才,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大力培养和引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人才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坚持市场化导向,不断推进人才机制体制改革,通过扩大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完善职称评审及人才评价制度、激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专户等系列举措,构建了人才引进、培育、使用、激励、评价的完整体系,为人才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人才引培力度不断加大。落实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目前,全市共有2.68万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万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专技人员占比达25.7%。累计培养16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2名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37名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遴选确定两批次40名“兴丽青年英才”。累计培养高技能人才1.8万人,20名技能人才入选“兴滇英才”首席技师。2013年以来,建成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31家,先后引进紧缺急需人才733名,累计开展21批次柔性引才活动,310余名内外高端人才为丽江发展建言献策。



人才服务保障全面提质。始终将人才服务作为品牌工程来抓,成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级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制度、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统筹各部门力量为人才提供服务。建设管理好“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落实好“兴滇惠才卡”、人才绿卡、人才绿色通道等人才服务保障政策,各类人才对丽江的认同感、归属感极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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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了顺畅高效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者权益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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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75年来,丽江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劳动关系管理方式从计划经济体制的统包统配转变为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后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坚持适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企业健全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深入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推进旅游行业薪酬制度改革。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实现了与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古城区、玉龙县最低月工资标准由2013年的1270元增长到2024年的1920元,年平均增幅5.1%,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最低月工资标准由2013年的1070元增长到2024年的1770元,增幅700元,年平均增幅6.5%。



劳动关系调处机制不断健全。 持续开展和谐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工网络备案总数达到6.3万余人,稳定就业的劳动者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推进新就业形态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90%。培育打造“绿色仲裁”品牌,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调解机制,设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78个,设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26个。近年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调解成功率超过85%。



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积极创建“无欠薪”企业,开展“安薪护航”行动。近年来,政府和国企项目欠薪实现即查即处,各类欠薪线索、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处置,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保持在85%以上。全市未引发重大讨薪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有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重要会议、重大节庆等敏感节点全市劳动关系领域保持稳定。



进入新时代,丽江市人社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定就业、夯实社保、服务人才、促进和谐等各项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齐心协力续写新时代丽江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编辑|局办公室 周贵红

丽江人社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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