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新”展望丨长垣:坚持“实”字筑基 “干”字引领 以“1234”思路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政务   2025-01-02 20:03   河南  





基层检察

“新”展望


开栏语

新岁开篇,众志奋进。过去的一年新乡两级检察院勇往直前,打造出一个个工作亮点。站在2025年的新起点,全市检察机关整戈再出发,为书写检察工作的全新篇章而不懈奋进。

即日起,新乡检察开设“基层检察‘新’展望”专栏,陆续刊发各基层院检察长的新年工作目标。

在这里,无论是聚焦复杂案件的攻坚策略,还是着眼于提升办案质效的创新举措,亦或是对检察为民初心的坚守与践行,都将会一一呈现。

请跟随检察长的脚步,开启检察工作新篇的探索之旅,共同见证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实践中的彰显与升华。

长垣

坚持“实”字筑基  “干”字引领  

以“1234”思路

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云波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的论证、布局之年,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发展大局之中,锚定“整体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创一流、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一目标,坚持“实”字筑基、“干”字引领,以“1234”工作思路为抓手,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不断开创新局面。


“1234”工作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中心,真正将“三个善于”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中;彰显“两个主题”,即:落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个专项;落实检察履职“两个回归”(回归到办案基本职责上、回归到具体案件办理上);立足“三个有为”,即: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打造“四个亮点”,即:挖掘培育更多典型案例,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增效,加强团队建设和“名专家”培养。

打造“四个亮点”

一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工作专班作用,形成典型案例的发现、培育、撰写、推广等全流程工作模式,将各环节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部门和每名员额检察官,力求打造10件省级以上典型案例,3件以上全国典型案例;二是以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为牵引,着力在个案评查、质量管控、制度建设上持续发力,力求实现办案流程闭合管理、办案效果协同把控、办案质量定期评查;三是以穿透式办案为导向,推广应用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大数据模型,探索“个案解析、线索梳理、模型构建、类案治理、融合监督”的工作路径,主动发现监督点、拓展监督源、延长监督链,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效率效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做到精准引进人才、系统培育人才、统筹管理人才、科学使用人才,着力锻造一支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全力服务市委打造“两个示范”、开启“二次创业”、实施“双十行动”等中心工作。

二、全力服务大局,护航民生民利。立足长垣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继续发挥“链长+检察长”机制作用,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服务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保障改善民生。重点加大对涉企刑事“挂案”、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推动平安长垣建设。

三、聚焦主责主业,增强监督效能。坚持以“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成立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员额轮流参与,以个案自查、业务部门互查、案管部门评查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全覆盖、常态化“质检”。做好对典型案例的挖掘培育、总结提炼,确保司法办案“三个效果”,实现以点带面,形成整体工作向上、业务结构向优、社会评价向好的高质效办案模式。

四、推动机制创新,激发工作活力。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精神,实现对“案”的评价和对“人”的考核同向发力、互促共进。进一步优化案件繁简分流模式,落实各类人员奖惩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统筹抓实核心业务、重点案件、关键数据等,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

五、狠抓素能提升,锻造过硬队伍。坚持党建引领,做到严管厚爱,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育才计划,着力提升干警综合履职能力、数字化应用本领和检察理论研究水平,打造“名院、名家、名品牌”,使干警“业创一流、人争有为”,不断充实“精英人才库”“卓越人才库”。夯实作风建设,做好以案促改,锲而不舍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各项铁规禁令执行,确保检察人员知责、明责、担责、履责。



策划/审核 | 张保国、李蕊

稿件来源 | 长垣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张雅岚、宋海利


新乡检察总第269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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