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11月25日发布的消息,商务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 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的通知 (商自贸发〔2024〕291号),期中提升保税燃料加注国际竞争力包括的内容如下。
允许浙江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以保税物流方式开展以船供为目的的高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
支持在舟山符合监管条件的场所内,以加工贸易方式开展进口燃料油和沥青、生物柴油以及其他既不属于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也不属于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商品混兑调和、出口业务。
支持参照保税燃料油加注管理模式,开展生物燃料油、绿色甲醇、液氢、液氨等新型绿色船舶燃料加注试点。支持依法依规以管道直供模式开展船用保税燃料岸基加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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