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我国第4 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进校园,走近师生,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5月24日下午砀山中学举办了主题为“典亮青春,护航成长”的民法典法治教育讲座。本次讲座由砀山中学政教处举办,砀山县人民法院法官主讲,我校600多名师生参加了这一活动。
砀山县人民法院督察室主任、法官张锐先以“胎儿是否有继承权”和“网络虚拟财是否受要法律保护”两个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引入,简要介绍了民法典出台的背景以及民法典的主内容,指出民法典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典覆盖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位同学都要学好用好民法。
张锐法官详细解读了与青少年相关的民法典法律条文。从胎儿至18周岁,未成年人各个年龄阶段都受到民法典的保护。在家庭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关于好人条款即见义勇为免责更是顺应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有助于弘扬正能量,鼓励人们见义勇为。
张锐法官结合常见的民事纠纷案例,结合民法典的具体条文,给同学们解读了姓名决定、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父母监护责任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等几个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强调在我们在维护民事权利时也要规范自身行为,让同学们进一步树立起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
讲座结束后,王晓霞法官又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和困惑。同学们踊跃举手发言提问,对于同学们提出的婚前和婚后财产的确认、正当防卫、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区别、人身权利受侵害如何维权等问题,王法官一一详细解答,直到同学满意为止。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本次法治讲座是我校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之一,师生们深受教育和启发,达到了预期的法治教育效果。今后我校将继续加强法治校园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普及法律常识、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美丽校园。
文稿:李欣然
照片:陈晨
编辑:卫晋
审核:砀山中学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