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为骑电动车撞到人跑了就没事,桂林交警蜀黍不允许!一个字:抓!
9月28日晚上,执勤民警找到了乔某某,并将其带回七星交警大队处理,在民警的细致询问下,乔某某承认了其肇事逃逸的事实。随后,民警多次为乔某某和潘某某调解均未果。
10月11日,执勤民警对乔某某驾驶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一千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来源:桂林交警
桂林事儿综合编辑(版权归原作者)
不要以为骑电动车撞到人跑了就没事,桂林交警蜀黍不允许!一个字:抓!
9月28日晚上,执勤民警找到了乔某某,并将其带回七星交警大队处理,在民警的细致询问下,乔某某承认了其肇事逃逸的事实。随后,民警多次为乔某某和潘某某调解均未果。
10月11日,执勤民警对乔某某驾驶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一千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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