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小胆子大!桂林14岁少年驾车上高速,还载了4位朋友欲去兜风。并从兴安开到了桂林北,惊呆了交警蜀黍……
10月28日14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民警在G72泉南高速桂林北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桂C号牌蓝色小车的驾驶人竟是一名14岁的男孩。车内其余4名乘客看起来与驾驶人年龄相仿。经检查身份证件核实,他们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小朋友,你们这都还没到考驾照的年龄,开谁的车出来啊?”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唐某称,其实是偷偷开家里的车从兴安县出发,觉得驾驶车辆操作比较简单,认为自己开车没什么问题,便跟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去桂林游玩。民警对唐某未成年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向其普及了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最后,民警通知其家长到现场接受处罚和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无证驾驶的未成年人,“一不懂交通规则,二不懂操作”贪图速度与刺激,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仅凭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管控,是远远不够的。
家长朋友要重视平日的教育,不然等出事就完了。同意请点在看
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桂林事儿综合编辑(版权归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