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鑫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志丹县新型农具研制厂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大会顺利召开。
2024年3月15日上午,志丹县鑫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公司”)、志丹县新型农具研制厂(以下简称“农具厂”)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本次会议由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管理人北京市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各类债权人、债务人参加会议。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破产团队负责人曹东静牵头,由薛安、蔡志金、李昕、王磊等人参与,在政府、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广大债权人的支持下,管理人团队积极履行职责,克服重重困难,快速、高效推进破产清算工作。会上,管理人向大会提交和宣读了《管理人履行职责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债权审查工作报告》等九份报告、方案及征求意见,供债权人会议审议或表决。
下一步,管理人将继续接收债权申报,并完成债权审查确认工作,积极推进并督促完成审计、评估、处置等工作,为后续清算分配方案制定打好基础,确保清算顺利进行。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成功召开不仅展示了本破产案件的阶段性成果,更是对管理人前期工作的肯定。管理人将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及债权人监督下,依法、高效、有序推进该破产案件的各项工作,同时也感谢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债权人的倾心理解,管理人将持续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力量。
撰稿:李昕
编辑:刘妮
审核: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