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师傅向记者反应,自家小区的一部电梯发生故障后停运长达1个月之久,给居民的出行带来严重不便。
对此,物业公司表示维修电梯需要业主来承担维修金6万元,因部分业主不愿承担分摊费用,影响了电梯维修进度。
陈师傅提出疑问:电梯维修费要由业主来承担?物业公司对此没有义务维修吗?物业服务费中是否包含这一项维修费?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做了详细解释。
答复:质保期外发生故障,由相关专有部分业主共同承担.
据该负责人介绍,电梯属于公共设施设备,产权归相关专有部分业主所有,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在质保期外发生故障,由相关专有部分业主共同承担。
根据《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更新、改造、修理住宅小区电梯所需资金按照下列方式筹集;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使用;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对费用承担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相关业主承担。
根据《青海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等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共有部位和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含电梯、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检测费用,公共区域(含楼道)用水用电等。不包括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支出的维修费。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同时,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电梯等共有部分、公共区域需要业主共同承担维修、更换等费用时,请广大业主积极履行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和分摊费用的义务,共同维护共有共用区域、部位或者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答复: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日常巡查、定期报检、安全培训等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建立一梯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在电梯的明显位置应当标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责任承诺书、警示标识和应急救援电话,宣传引导业主文明乘用电梯;配合产权人做好电梯的更换、改造、修理、维护保养管理工作等。其中,电梯故障维修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时制定维修方案,方案中明确维修内容、费用预算金额、住户分摊费用等,并将方案向相关业主进行公告,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待征得《民法典》规定人数业主同意后,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期间,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将电梯维修进度告知业主,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等,提供便民服务等,保障业主生活秩序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