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放门口,违法!

民生   2024-11-20 16:24   河北  
近期客户服务中心巡查发现,
个别住户
在公区堆放杂物、生活垃圾,
严重影响楼栋的居住环境。

生活垃圾扔在公区很容易滋生细菌,
且给邻居带来不便,
此行为涉嫌违法


不少业主会想:
“把垃圾放在门口怎么就违法了?”
答案是:
是的,的确触犯了法律



01

不及时清理垃圾的危害



破坏公共卫生

一时无法出门扔垃圾可以谅解,临时将垃圾堆放在门口也属正常,但不及时拿走扔掉的行为并不可取。虽然保持了家中的卫生整洁,却破坏了公共楼道的整洁



影响健康

 厨房垃圾、厕所垃圾,即使把袋子封好也会有很重的气味,闻到那些味道,大家直呼“生化武器”“会呼吸的痛”。这些垃圾不但会招惹来蚊虫、苍蝇,长期吸入腐化味道,还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影响消防安全

拆开的快递盒、纸箱、泡沫箱这些易燃的东西放门口都会产生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垃圾杂物不仅容易燃烧,还会阻挡住户的逃生之路。



占用公共区域 有碍邻里和谐
楼道等公共区域是业主共有的如果每家每户都占用一点,我们美好的生活环境将受到严重影响


在楼道堆放垃圾杂物,是一种违法占用公共空间的侵权行为,不但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道路通行权,也影响了和谐的邻里关系。



02
这些法律规定要牢记


《消防法》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一、任何住户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消防公共通道,禁止将杂物等私人物品存放于楼层公共通道内;


 二、不得将生活垃圾堆放在楼道内,必须袋装后丢弃到楼下的垃圾桶内。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将生活垃圾存放在楼道里,各种细菌开始滋生并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还会招蚊虫。在此物业温馨提示您: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恳请您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请将垃圾包装完整(特别是含有液体的物体)扔进小区垃圾分类点的垃圾分类桶内。


2、请不要将生活废弃物(自行车、儿童推车、鞋子、花盆)等堆放在楼道内,以免堵塞消防逃生通道。


3、禁止将垃圾从窗户抛掷楼下,既影响小区环境,也可能引起高空抛物伤人承担刑事责任事件。


4、禁止将生活垃圾扔至公共走廊及逃生消防楼梯处。


5、装修建筑垃圾严禁扔在生活垃圾桶内。


美好的小区环境需要你我共同来维护!您的每一个小小举动,都将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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