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廉丨国门之外有规矩

文摘   2024-12-20 21:08   山东  

开栏的话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案为镜,可以正风纪。为做深做实以案促教促省促改促治促建“以案五促”,市纪委监委宣传部、案件审理室联合市新闻传媒中心推出《以案说廉》栏目,选取由威海市纪委监委、环翠区纪委监委编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国方正出版社发行的《六项纪律漫画解读》中的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点评、纪法解读。下面请看第三十八期。


典型案例





高某,中共党员,某市某局退休干部。2023年6月,高某退休后,因其子在某国定居,申请办理了因私普通护照,经组织批准后到该国探亲。2024年1月至2月,高某未向组织报告,超出批准范围,先后到多个国家旅游,造成不良影响。




【案例点评】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
一、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情形:
1.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
2.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
3.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
二、上述行为将受到的处分:
1.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内容来源】





本书由威海市纪委监委、威海市环翠区纪委监委编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发行。

本书紧紧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生动的漫画、鲜活的案例,直观、形象地呈现六项纪律的表现形式和规定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纪律自觉,养成遵规守纪的习惯。本书可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与警示教育的生动读物。





清廉威海
聚焦纪检监察工作,突出威海本地特色,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弘扬廉洁文化,助推“清廉威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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