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日趋严峻的形势下,为促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碳交易成为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有效手段,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碳交易是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统称,将温室气体排放权作为商品,让排放权通过碳市场进行买卖。1997年《京都议定书》规定控制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化碳(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等6种人为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其中二氧化碳是最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也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计算单位。《京都议定书》以法规形式明确了温室气体减排量,还把市场机制作为温室气体减排的新路径,建立了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约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三种减排的灵活合作机制,通过排放许可证的约束实现部分国家减排目标。2012年《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明确了第二个承诺期的减排目标,加强了发达国家的量化排放限制或减排承诺。碳交易市场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减排问题。目前碳交易市场有两类基础产品,分别是政府分配给企业的碳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配额分配与清缴制度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的基本机制,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采用碳排放强度基准法分配配额。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将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所吸收的二氧化碳,进行量化、核证、出售。参与自愿减排的减排量需经国家主管部门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登记簿进行登记备案,并在经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交易。国家设定总的排放限额,企业获得一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配额,允许企业之间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来平衡自己的碳排放,促进企业减少碳排放和推动低碳投资。
碳市场交易基本能示意图
各国碳市场运行细节都有区别,全球碳市场正在准备启动。如今COP29会议刚刚开启就批准了第六条第四款机制即6.4条,为全球各国正式开展碳交易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全球共有74个碳定价机制在运行,主要碳市场有欧盟碳市场、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韩国碳市场、新西兰碳市场、中国碳市场,其中美国未建立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各州联合设立区域减排计划。各国对碳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配额比例、碳价均有所差异。欧盟是最早对碳排放定价,且除碳市场手段外,还通过征收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对水泥、电力、化学品、钢铁等碳密集型行业征收碳关税来实现重点行业的覆盖,目前在全球碳定价方面占有显著优势。2019-2020 年,由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规则的收紧预期以及碳免费配额的减少,ETS碳价格从平均每吨25欧元翻倍至 2021年5月初的每吨50欧元左右。在2022年由于能源危机碳价上涨到81欧元,高峰后碳价仍然保持较高价格,但是2023年开始持续跌,2024年7月末,碳价为68.30欧元/吨。新西兰碳市场覆盖的行业是全球最全面的,覆盖了新西兰经济体中全部生产部门,从2021年开始取消对工业的免费配额。韩国碳市场是亚洲第一个全国性碳市场,覆盖了韩国电力、工业、废弃物、交通运输、建筑等部门,实行95%免费配额,剩下比例通过拍卖进行分配。从全球碳价看,2020 年疫情冲击碳市场,但由于各碳市场逐步收紧了碳配额发放,并且各国制定了更高的自愿减排贡献目标,“碳减排”、“碳中和”处于较高战略地位,碳价逐步攀升。我国碳市场建设成果显著,政策体系围绕碳市场、碳交易和CCER展开。我国采取试点先行,再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发展的思路。2011 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 7 个省市入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区域;2013 年 6 月,7 个地方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2016 年,四川、福建开启碳排放交易体系试点;2017 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碳市场正式启动;2021 年《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相继出台,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提速。2021 年 7 月 16 日,全国碳排放市场上线交易,地方试点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并存。2024年5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全国碳市场基本框架制度已经构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运行,随着相关行业碳排放量核算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机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活力也稳步提升。《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指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度)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2257家,年度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5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是目前全球覆盖排放量最大的市场。2024年将钢铁、水泥、电解铝三个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会新增重点排放单位约1500家,覆盖排放量新增加约30亿吨,如自2025年度起水泥、钢铁、电解铝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后,加上已覆盖的火电,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将达到约60%。基于其他国家发展经验分析,我国碳市场仍然存在有待改善的方面:1、进一步拓宽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面,促进参与主体增加,2025年将逐步把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纳入强制碳市场,同时要加快把其他行业纳入强制碳市场的步伐。2、自愿碳市场CCER方法学覆盖面少,目前只出了两批共六个方法学,CCER方法学覆盖面有待扩大,增加CCER市场开发活跃度。3、我国目前仅有碳市场可实施碳定价机制,其他碳定价还有待发展。4、碳配额有逐步收紧趋势,企业要提前做好组织层面碳盘查和产品层面碳足迹,进行碳资产管理。5、企业数据盘查实测值甚至大于缺省值,不利于鼓励企业进行数据监测。未来我国碳市场发展仍以对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生态文明作为抓手,推进低碳经济快速发展,扩大全国碳市场发展的影响,应坚持完善政策体系、监督制度以及监测/核查体系,构建完善的碳足迹管理体系,以政策手段规范碳市场,促进企业产品碳足迹管理能力提升,增加国际碳市场对中国碳市场的信任,加快推动我国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接轨。参考文献:
2、方策.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北方工业大学, 2024. DOI: 10. 26926/d. cnki. gbfgu.2024.000911.3、林水静.为全球碳市扬机制创新贡献“中国方案”[N].中国能源报,2024-07-29 (002). DOI: 10.28693/ n.cnki.nshca.24、张妍,李玥.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J].生态经济,2018, 34(02):66-70.3、【萌声碳意】回顾启动3周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