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23”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已公布

文摘   2024-12-16 16:35   浙江  
南京“2·23”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已公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违规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引起的重大火灾责任事故。
调查发现问题:涉事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企业违规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涉事车主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网络购买使用个体经营者非法生产销售的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
涉事电动自行车车主、非法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个体经营者、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等10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物业服务等7家企业,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合法经营,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违规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现公布第五期典型案例。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某电动车经营店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6月,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永康市某电动车商行的经营场所开展检查,对其销售的TDT592Z型号电动自行车进行执法抽检。经检测,该批车辆“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电动自行车1辆,处以罚款1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50元。

来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编辑:程旻雯

审核:吕革

终审:田路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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