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宣传】齐河县第五中学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宣传

文摘   2024-09-06 20:48   山东  

尊敬的家长:

为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依据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及齐河县教体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资助项目: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二、申请发放流程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提出申请,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具体如下:

(一)家长申请

学生家长如实填写《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对信息填写的真实性做出个人承诺,所有监护人签字授权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提供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二)学校认定

1.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要留存评议工作记录,存档备查。

2.认定小组认定。认定小组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统筹各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同样要留存认定工作记录。

(三)评审公示

学校资助工作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本校当年享受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初步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四)落实发放

生活补助由县级教育部门或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资助卡中(一般每年的5月和11月,具体时间由班主任通知)。

如有疑问可扫描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网站二维码。

编辑 | 吕忠沛

初审 | 刘进涛

复审 | 张   超

终审 | 马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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