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第五中学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指南

文摘   2024-08-09 22:24   山东  


齐河县第五中学2024年招生入学

工作指南



为扎实做好齐河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德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德教基函〔2024〕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招生入学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违规招生现象,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完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阳光编班“公民同招”的原则科学划定片区,严格控制班额,建立健全面向全适龄儿童少年教育服务体系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维护教育公平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招生对象

2024年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以学籍为准)、无初中学籍且符合条件的学生。

四、报名条件及范围

(一)报名条件及录取先后顺序:

1、城区购房(含随迁人员)

(1)在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在此房产居住。①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自有房产的,其子女按该房产所在片区入学②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且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占比在30%及以上的,其子女按该房产所在的片区入学。
上传证明材料:
(1)自有房产的。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③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2)共有房产的。①户口簿所有内页(能体现出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的所有页)②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③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3)棚户区改造。①拆迁未安置的,其子女按拆迁房屋所在的片区入学;②拆迁已安置且实际居住的,以安置地所在片区入学。

上传证明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③拆迁协议、安置协议及相关证明等。

(4)小产权房。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小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其子女按该房产所在的片区入学。

上传证明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③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④房屋购买合同⑤交易凭证⑥水、电、气中任意一项费用,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凭证等。

2、城区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是城区户籍并在同一个户口薄,且均无城区房产的,按其户籍所在片区入学。

上传证明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③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城区无房产证明(按附件流程下载)等。

3、城区经商(含随迁人员)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经商用房须为商业用房)、均无城区房产的,须持有实体店营业执照,且经营一年以上的(发证日期〔营业执照右下角处〕须在2023年8月31日〔含〕以前),按其实体店经营地址(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须一致)所在片区入学。

上传证明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不需提供)③营业执照④经商用房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房屋合同,经商用房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⑤经营场所实景照片至少两张(要体现室外门店名称、室内场所全景)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城区无房产证明(按附件流程下载)等。

4、城区务工(含随迁人员)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且均无城区房产的,须与我县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县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日期应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按其用人单位实际地址所在片区入学。

上传证明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③劳动合同④社会养老保险连续缴纳证明⑤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城区无房产证明(按附件流程下载)等。

5、城区居住证(含随迁人员)

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双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非齐河县户籍且无城区房产、非经商、非务工人员的,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区居住证(2024年8月8日〔含〕前取得,有效期限起始日期在2023年8月9日〔含〕至2024年8月8日〔含〕时间段内),并在居住证地址实际居住的,按居住证地址所在片区入学。若所在片区学校无法容纳,由县教体局调剂到指定学校(小学:山师荣盛实验学校、友谊小学、晏英小学;初中:山师荣盛实验学校、第四中学、黄河学校)。

上传证明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③居住证④租赁房屋合同⑤租赁房屋实景照片至少两张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城区无房产证明(按附件流程下载)等。

※※划片范围:

不含未交房、未实际入住的房产。


    2024年齐河县第五中学招生片区划分
学校名称             招生片区






齐河县第五中学
铁路干线以南,晏婴路以东,齐鲁大街以北,新华路以西;
齐鲁大街以南,世纪大道以东,文化大街以北,阳光路及阳光南路以西(含清河园南园);
齐鲁大街以南,阳光路以东,永乐街以北,新华路以西;
户籍在祝阿镇的小学毕业生以及户籍在晏城街道的前甄、鲍庄、小郭、河口阎、小高家、谷楼、邱庄、小营、后甄和缑庄的小学毕业生。
(二)政策性优抚对象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警察)子女,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经审核合格后优先安排入学;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由齐河县县委人才办审核合格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入学;招商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子女,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报名材经企业所属园区或乡镇街道审核合格后优先安排入学。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所有内页②医学出生证明(如户口簿能明确看出亲子关系的则不需提供)③部队军人现役证明、县武装部军人子女入学安置证明、士兵(士官、军官)证、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④高层次人才须提供相关政策依据、部门证明及有关证件;高级管理人员须提供相关政策依据、所属园区或乡镇(街道)证明及有关证件。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依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的结果,确定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的入学方式,涉及学校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

五、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流程

2024年齐河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全部实行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不予录取、不予建立学籍
网上报名时,务必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进行操作注册,按照《德州市齐河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流程》提示,手机端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和L4等级实名身份认证→登录“爱山东”APP→左上角选择【德州市〔德州市齐河县〕】→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当前市”选择【德州市】→“当前区/县”选择【齐河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齐河县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生平台。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入平台后,在选择报名类型界面有【城区学校】、【乡镇学校】两个报名端口,请务必根据自身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端口录入。

进入城区学校报名端口后,分为城区购房】【城区户籍】【城区经商】【城区务工】【住证五个端口,填写完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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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
8月12日至8月15日,网上报名。网上时间为8月12日8:30至8月15日24:00,网上报名期间,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以到所属片区学校,由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

8月16日至8月20日,审核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发现有问题的,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报名注册电话,请学生家长根据短信提示及时完成修改。
8月22日至25日,公办学校录取。持居住证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若居住证地址所属片区学校无法容纳,将予以调剂。

8月26日至27日,阳光编班。在家长代表监督下,通过招生平台随机进行编班。

8月28日,结果查询。8月28日8:30后,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8月29日至8月30日,领取入学通知书。学生家长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特别说明

1、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提出延缓入学申请,经县教体局核准后可延缓入学。

2、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时请使用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和注册。

4、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同步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5、必须通过网上报名,不通过网上报名的不予建立学籍。

6、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得兼报。

7、齐河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早于其他学校,一经被齐河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将无法被其他学校录取。

8、工业用房、商业用房(自用经商除外)、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房产不能作为入学条件。

9、城区无房产证明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和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在城区无房产。该证明可按照附件2的操作流程进行下载。

10、报名的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建议在报名时错时错峰填报,以保障报名过程流畅。

齐河县第五中学

2024年8月9日

七、齐河县第五中学招生咨询电话

办公室:0534-5022826

边老师:13516300344

张老师:13406875153

附件

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操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简易版网上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在“应用商店”搜索“爱山东”并下载;

第二步:打开爱山东界面,进行本人认证注册,左上角选择“省本级”站点,在搜索框搜索“不动产一网通办”;

第三步:打开不动产一网通办程序跳转页面,选择德州市>齐河县,点击确定进入齐河县不动产页面,找到“开具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点击进入;

第四步:选择查询用途,选择“入学”,进入下一步,添加成员信息点击开始查询;

第五步:打开页面后点击“复制到浏览器下载”,出现复制成功后点击确认;

第六步: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栏长按三秒,选择“粘贴”,打开查询证明,点击“保存”即可。

请注意查看是否生成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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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第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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