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临下班,宣威市人民法院西泽法庭的小崔结束了一天的忙碌,按照以往的工作惯例,找出了明天开庭案件的卷宗,打电话提醒当事人别忘了开庭时间。
“法官,我家里有点事我回了重庆老家,明天没法来开庭,我这几千块的血汗钱都要了一年多了,他一直找各种理由拖……我不能再等了,能不能用微信给我们调解一下。”电话里,张某诉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的原告张某越说越着急。
在确认张某确实无法在原定的开庭时间到西泽法庭处理案件后,小崔将这一情况及时告知了案件承办人。考虑到该案案情较为简单,在前期沟通中双方争议不大,承办人当即与被告徐某取得联系,询问其是否同意微信调解,徐某也表示自己不在本地,希望微信调解。
征得徐某同意后,承办人添加了双方的微信。核对双方当事人信息后,承办人开始“微信办案”,对案件进行调解。
调解中,张某和徐某就提供劳务的过程及下欠工资均无异议,但张某认为徐某已拖欠工资一年多,坚持要求支付逾期利息。徐某则表示自己完全无力承担利息,剩下的工资也需要分期偿还。晚上十点,经承办人微信、电话反复沟通,双方各自作出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太感谢你了,为我们的事情忙到这么晚。”制作调解笔录通过微信让双方进行确认后,张某在微信中反复向承办人表示感谢。
图文:李婷婷
编辑:赵 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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