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餐饮店,被通报!

政务   2024-12-12 19:03   广东  

不提醒,也违法!

近日,

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从严从速查处餐饮浪费违法行为,

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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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珠海市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25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珠海市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二、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某某火锅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10月29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某某火锅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三、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某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11月7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某某餐饮店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节约先行,理性消费。

餐饮经营者也应落实反浪费责任,

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

共同形成文明的消费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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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字、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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