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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为财政补助(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财经学科中专学历教育,承担财经专业培训,继续教育及职业技术和职业高中教育。学校现有河东及津南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29号及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津港公路1003号。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7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毕业年份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职业教育,爱岗敬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且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标注的专业为准;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且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相近,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所在毕业院校开具的该专业所属大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归属证明和所学课程与参考专业目录中专业明细证明;如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为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的学科专业,且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需提供并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以双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门类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科学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7.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如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先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
9.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继续实施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
11.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全部条件,各岗位报考条件详见《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包括在处分期)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学校管理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应聘人员从2025年1月13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1.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shangwuju.tj.gov.cn/
2.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网站:https://www.tjysx.cn/
3.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9日9:00开始至2月15日16:00。
报名时学历从高中起如实填写。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通过审查后不可报考其他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不能开考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5年2月19日14:00-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6:00。
资格审查包含具体条件审查和填写规范审核,填写不规范的(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和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两部)联系畅通。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人员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到报名系统确认并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45元/科。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环节。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