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二)——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

文摘   2024-09-30 18:01   浙江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1987年首次发布,2010年进行了修订,并于次年5月1日正式生效,在优化学生的视觉环境、预防视力问题及其他因照明不当可能引发的健康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一、学校教室的朝向宜按各地区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决定,不宜采用东西朝向,宜采用南北向的双侧采光。教室采用单侧采光时,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南外廊北教室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

解读


教室的朝向应根据各地区的地理和气候条件来决定,但总体上,不宜采用东西朝向,因为东西朝向的教室容易受到强烈阳光的直射,造成眩光和眼睛疲劳。最佳朝向是南北向,这样可以实现双侧采光,光线分布更均匀。如果教室只能单侧采光,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这样可以减少书写时手部产生的阴影。对于南外廊北教室,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因为北向光更为温和,有利于保护视力。




二、Ⅰ类光气候区教室课桌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应低于2%,其他光气候区的采光系数应乘以相应的光气候系数。光气候系数应按表1采用,所在光气候区应按GB/T50033中国光气候分区图查出。

*注:根据《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13),我国分为5个光气候区,其中浙江省属于Ⅲ类光气候区。


解读



课桌面上的采光系数达到2.2%时,教室里的光线明亮而不刺眼,非常适合孩子们阅读和学习。在其他光气候区,这个数值还会根据当地的光照条件进行微调,确保每个教室都能拥有恰到好处的光线。




三、教室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 1:5。


解读



当教室窗地面积比达到1:5时,说明教室的窗户足够大,能让充足的自然光进入室内,同时也不会让教室显得空旷或压抑。再加上遮光窗帘的巧妙运用,既能防止强烈的阳光直射,又能保持教室内的光线柔和舒适。



四、为防止窗的直接眩光,教室应设窗帘以避免阳光直接射入教室内。为防止黑板的反射眩光,其表面应以耐磨无光泽的材料制成。


五、为提高教室的采光效果,室内各表面应采用高亮度低彩度的装修,房间各表面的反射比应按表2的规定选取。

解读


《采光测量方法》(GB/T 5699-2017)中,反射比是指在入射光线的光谱组成、偏振状态和几何分布指定条件下,反射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在教室或办公室等环境中,通过采用高亮度低彩度的装修,控制墙面、天花板和地板的反射比,可以优化室内的光线分布,减少眩光,提高视觉舒适度,保护学生视力。







编 辑:于佳思

一 审:赵士光、孙洁

二 审:占炳东、尹志英

三 审:徐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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