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哪些机构保管?1分钟看懂

文摘   2025-02-08 17:27   天津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内容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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